《南京条约》签订的场景(故事)。

1942年8月29日,清廷代表、元老伊利布和牛建登上英国船“康丽华”号,首次被英国人领着参观。这是近代中国的朝廷大臣第一次登上外国军舰,看到过去闻所未闻的外国枪炮。以前的嚣张变成了恐慌。

据史料记载,船上的谈判历时数小时,合同仓促签订。半个月前,英方列出了三个基本条件:赔偿、礼仪上的平等交流(基于过去“中国”的威望)、割让岛屿。清政府代表稍作犹豫后,英国人又附加了13个条件,包括五个通商口岸、协定关税、释放所有汉奸等等。这些官员不敢再就条约草案争论了。登船后,所谓的谈判并不涉及条约内容,说的都是音乐、武器、糖果之类的废话。

因此,改变了中国社会性质的《南京条约》是完全按照英国的十三项条件签订的。赔款21万元(1.6万两白银),相当于清廷一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使中国主权从此残缺不全的,是割地(香港)失去了领土权,开放通商口岸失去了口岸防卫权和关税自主权,战时赦免汉奸失去了司法权。过去有完全主权的封建社会,从今以后要加上“半”字,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