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的检验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个人委托的检验报告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方有证据证明鉴定报告有过错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对方不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一般会接受这份鉴定报告。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不宜单方面委托鉴定。否则,法院审理后,如果对方以未经其同意有违法行为为由要求重新鉴定,或者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和鉴定人或机构资质有问题,一般都会同意。如果对方同意专家意见,可以采纳专家意见。在同一案件中,如果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与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相冲突,则以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更为有效。另外,大部分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律师事务所或法院的委托,但不接受个人提出的鉴定申请。正常的鉴定程序是这样的。原告起诉后,先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庭,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抽签决定鉴定机构。然后,法院会给选定的鉴定机构发委托书,鉴定机构会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鉴定时间、鉴定地点和需要缴纳的费用,然后就可以在协商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鉴定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足够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证据明显不足的;(四)其他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瑕疵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解决的,不再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