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和哪些国家打过仗,签过不平等条约?

与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

1895年4月7日,清政府与日本代表在日本山口县下关港春帆楼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省、澎湖列岛及其邻近岛屿给日本。至此,历时九个月的甲午战争以清政府的彻底失败而告终。

战胜国日本将巨额赔款、割让土地、贸易特权等战利品中饱私囊,使其跻身帝国主义列强之列,而中华民族则蒙受耻辱,进一步被推入苦难的深渊。

扩展数据

《马关条约》的内容如下:

1,割地:将辽东半岛、台湾省、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进一步破坏了领土主权完整,刺激了大国瓜分中国的野心,为钓鱼岛问题埋下了恶果。

2.赔款:清政府向日本赔款2.3亿两白银。

相当于清政府三年的财政收入,清政府借外债偿还,在经济上政治上被西方列强进一步控制;日本把87%的赔款花在了扩军上,更加沉迷于军国主义和对外扩张。

3.开放口岸: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

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大陆,加剧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

4.设厂: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设厂。

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已经从商品输出转变为资本输出,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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