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20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教〔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我校批准,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又称“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专业兴趣强、有科研志向、有拼搏精神的青年学生开展研究生和研究生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就读于我校强基计划,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方面有突出天赋和表现的考生。这类考生必须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以下简称五大联赛)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收生物科学专业学生,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生;各省高考科目综合改革是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规模为30人,面向北京、天津、河北、浙江、山东、河南省。省级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础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5月10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jcxkzs/sch/1001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我校强基础项目,可能不会报其他院校。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入围学校考试方式

7月27日前公布入围学校评估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须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按我校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高校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考生全额投票);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才能入围学校考核。

(四)学院评估

8月1至2日进行学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面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进行测试。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将再次通知。

1.笔试:考生需要参加专业能力笔试。笔试满分为5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和创新精神。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参考资料。面试成绩50分。

3.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身体质量指数)、肺活量、立定跳远、坐姿前倾、50米跑。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试体能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的证明。

4.学校评估结果的换算方法

院校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录取方式

1.综合分数的换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高校考核成绩×(地方高考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强基础计划在相关省份的招生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强基础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综合)科目成绩;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的最高分作为综合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能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培养方案

依托中国农业大学的优秀教师,从本科开始实行导师制,培养方案另行制定。

(一)阶段性评估和分流措施

采用“3+5”培养模式,本专业硕士学习时间不少于8年。大一期末进行动态调整,淘汰考试不合格者,同时选择相近专业的考生进行补录。在大三结束时,将对建议的豁免进行全面评估。考试合格者优先读研究生,不及格者转入本专业普通班。

(B)硕士-博士联系培训方案

强基础计划开辟本科专业培养和研究生培养,从四年级开始进入研究生阶段,修研究生课程,进入实验室开始科研。

(三)激励机制

1.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强基计划发展。

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将被推荐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强基础项目学生在学习期间开展自主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2.聘请国内外优秀学者担任强基计划导师,所有课程实行小班授课。

不及物动词其他解释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至强计划注册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当地中学入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至强计划注册系统。

(2)对伪造综合素质档案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三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律取消。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考生被强基计划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在本科阶段转专业。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负担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试点招生改革的招生工作在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我校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了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中国农业大学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中国农业大学纪委(监察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咨询方法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传真:010-62737682

电子邮件: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中国农业大学纪委(监察部):电话:010-62736994,举报邮箱:jubao@ca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九、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大学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