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抵一命”是什么意思?求解释

生命价值的认同和对死刑数量的严格控制为以一命换一命的正当性提供了道德支持,但司法逻辑存在悖论。

赔偿对于遏制死刑是可行的。正义是刑罚的首要价值。赔偿是被告的义务,与罪行大小没有必然联系。在一个犯罪的处罚中很少考虑经济因素,绝不能因为赔偿过高而判处死刑,否则就有以钱赎刑的嫌疑。但是,法律无非是人的感觉。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真诚悔罪,作为量刑的重要酌定情节,慎用死刑也是合理的。一味坚持死刑,对犯罪损失置若罔闻,甚至根本不考虑赔偿,无异于在受害者身上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