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个国家强迫中国签署了《拉萨条约》和《中英续藏印条约》?
《拉萨条约》和《中英续藏印条约》是继1890和1893《中英藏印条约》及其续约之后,英国强迫中国缔结的不平等条约。1903 165438+10月(光绪二十九年九月),英国发动第二次侵略西藏战争,次年八月占领拉萨。9月7日,英国上校荣强迫西藏甘丹寺主管洛桑坚赞签订《拉萨条约》十项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除亚东外,开放江孜、嘎达克为商埠,允许英国分别派员监管商业;(2)750万卢比的赔款分七十五年支付。赔款未发,英军占领春皮;③拆除中缅边境(今锡金)至拉萨的工事;(四)未经英国事先同意,西藏土地不得出售或出租给任何外国;西藏的一切事务不允许外来干涉,不允许任何外国派人员入藏;西藏的铁路、公路、电线、矿产或其他权利不得转让给任何外国或其臣民;西藏的收入、货物或现金不得抵押或转让给任何外国或其臣民。1904 11年6月,印度代理总督夏尔奉英国政府之命,批准《拉萨条约》,并在附件中写明,赔款将减至250万卢比。赔款支付三年后,英军从春皮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