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性称某酒店要求最低消费1,000元。餐厅设置“最低消费”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合理?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餐厅?最低消费?的规定,很不合理。因为餐厅的规定?最低消费?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犯。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不合理的。

有时候我们去餐厅吃饭,会遇到一些规定最低消费的规则。在面对这个规则的过程中,我们一般是无法逾越的。因为在餐厅消费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应该有选择消费金额的权利。

1.一名上海女子声称某酒店要求1,000元的低消费。

李女士正在为她的孩子们举行生日聚会。然后选择在高级酒店举办,但是在订包间的过程中。服务员提醒李女士,包间最低消费是1000元。面对这样的提醒,李女士也表示愿意接受。但是在吃的过程中,花费也不过9000元左右。结账时,服务员再次强调需要10000元以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又点了一瓶香槟。满足低耗1万的标准就够了。

第二,从法律角度讲不合理。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酒店要求的最低消费是不合理的。因为酒店在规定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吃的过程中,有权选择自己消费的量。而不是在指定金额下进行相对消费。

第三,我个人的看法。

我觉得在这个案子里,这个李女士在给儿子办寿宴的过程中,还是挺开心的。但酒店要求最低消费1,000元后,李女士在这件事上可能会觉得不舒服。所以才会导致李女士在办完一年的酒席后选择投诉。而且我个人觉得酒店要求低,花费超过654.38+0万元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