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韩国的h2签证政策。
一. H-2-1:
1.在韩国有居住权的韩国公民或有永久居留资格的人(符合《国籍法》规定的取得国籍条件并已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同胞)邀请的2寸以内的亲属。
(1)在Hikorea网站预约后申请。
(2)从获得国籍之日起,可邀请已获得韩国国籍的人。
(3)一年内只能邀请一人(以申请日为准)。
(4)邀请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所邀请的人员一并计算。如果在邀请之日,有三个以上的人被邀请参观就业,他们不能再次被邀请。
(5)年龄限制:邀请人必须在31岁以上,申请人必须在25岁以上。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立功人员及其遗属,符合独立立功人员及其遗属或家属。
3.对大韩民国有特殊贡献或对促进大韩民国国家利益有贡献者。
第二,H-2-5:
登录网站(Hikorea)进行申请后,根据法务部的电脑抽签结果选择申请人作为就业签证申请人(中签者应在指定申请月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H-2-7:
探望因就业而出国的人员(出国到期日后(2011.8.17)。60周岁以下者(可在出国预产期后两个月办理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签证条例》第三条,签发护照和签证的机关在国内由外交部、外交部和公安部授权;在国外,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和外交部授权的机关。
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因私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签证,由公安部授权的机关办理。
前往国外旅行或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和签证,由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
外国人在国外申请中国签证,由中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在国内,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的外交宫、领事官员和公务人员的签证申请,由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外事机构受理;其他持外交或者公务护照的外国人申请签证,由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外事机构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持普通护照或者其他因个人原因来华的人员的签证申请,由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