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外国语小学学区入学条件

招生计划

东至大岭路,西至209国道,北至半台峡区,南至萧山路;东至大岭路,西至草堂路(叶巍路),北至萧山路,南至曹保果西路。

二、招生对象

在辖区内有固定合法住所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 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工作时间:8月20日-8月24日。

第一批:8月20日-8月21(8月20日-8月21为招生时间,8月22日为公示时间)。

招生目标:

1.已在主城区登记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产权房,实际居住在产权房内。(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没有产权证的,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相关证明。)

父母必须持有:房产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合法学前教育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和两张照片(2寸)。

2.随父母在市区的唯一住所是直系祖辈的房产,且居住在同一户籍地(至少父母一方在本户籍地)的适龄儿童。(无房产证:子女和父母在市区居住的唯一一处为祖屋产权,应同时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祖屋产权证明。)

父母必须持有:房产证、无房证明、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合法学前教育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和两张照片(2寸)。

3.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华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学生、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条件的高级人才子女等。,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华侨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办法》。

父母须持户口簿,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湾学生、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条件的高级人才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人才引进相关文件、出生医学证明、合法学前教育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及照片两张(2寸)。

第二批:8月22日-23日(8月22日-8月23日为招生时间,8月24日为公示时间。同时根据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招收第三批;如果第二批学位不能满足报名学生,则以抽签方式录取第二批学生)

招生目标:

1.非主城区户籍且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产权房内的适龄儿童。

2.学区内的产权房是直系祖先的房产,三代同户籍的适龄子女(不是子女及其父母的唯一住所,子女出生后无迁移记录)。

父母必须持有:户口本、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合法学前教育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和两张照片(2寸)。

3.有主城区户口,孩子出生后户口里没有迁移记录。监护人在主城区无产权房,无政府保障的廉租房,在户口所在地学区有合法稳定住房。

父母需持有:户口簿、租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合法学前教育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及照片两张(2寸)(租房证明: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登记证明)。

第三批:8月24日(若前两批招生后有空余学位,则继续第三批招生,上午预录,下午抽签)。

招生对象:长期随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合法租房居住(2017 1之前租住)且户籍不在学校区域的适龄儿童。(租赁证明: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家长必须持有:

1.租房证明、户口本、合法学前教育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及照片两张(2寸);

2.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2017 1前开始在主城区工作);

3.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4.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登记证明(回执)(登记日期为2017 65438+10月65438日前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