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的相关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的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

优惠内容

2025年6月5438+2月31前,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迁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安置住房等信息由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确定。

政策基础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第一条第(一)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第6号)第三条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享受的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

优惠内容

10月2018、1至2月2025、12、31,对按照规定脱贫的贫困人口取得的安置房,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安置住房等信息由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确定。

政策基础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第一条第(二)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第6号)第三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第29号)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者取得的建设用地,免征契税和印花税。

享受的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

优惠内容

2025年6月5438+2月31日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者(以下简称项目实施者)为建设安置房取得的土地,免征契税和印花税。

享受条件

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实施者、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相关安置住房等信息由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确定。

2.对商品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房的,按照安置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应免征的安置房土地相关契税和项目实施主体相关印花税。

政策基础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第二条第(一)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第6号)第三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第29号)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体和项目单位免征印花税。

享受的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单位。

优惠内容

65438+2025年2月31之前,免征安置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

享受条件

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实施者、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相关安置住房等信息由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确定。

2.对商品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房的,按照安置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与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单位相关的印花税。

政策基础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第二条第(二)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第6号)第三条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的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单位。

优惠内容

65438+2025年2月31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实施者、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相关安置住房等信息由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确定。

2.对商品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房的,按照安置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安置房用地相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基础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第二条第(三)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第6号)第三条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体购买安置房免征契税和印花税。

享受的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实施主体)

优惠内容

2025年6月5438+2月31日前,项目实施者购买商品住房或回购保障性住房作为安置房的,免征契税和印花税。

享受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安置住房等信息由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确定。

政策基础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第二条第(五)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第6号)第三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