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选秀规则有哪些?

规则草案

玩家被选中的顺序叫做挑选。一个球员越早在选秀中被选中,也就是排名越高,他的身价就越高。

选秀中第一个被选中的球员通常被称为“状元”(状元),他们通常是所有参加选秀的球员中最优秀的。第二个入选的选手叫“二号”,第三个选手叫“探花”。之后依次称为第一阶。

一个球员第一轮被选中,并不代表他以后一定会成为巨星。迈克尔·乔丹在1984选秀首轮被选为第三顺位,但他被普遍认为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

1985年,NBA联盟对选秀制度进行了历史性的改革。之前的规则被抽签取代。所以决定没有参加季后赛的球队在第一轮选秀中签约。第二轮,各队仍按常规赛战绩逆序排列。

1986,10月,联盟管理层达成一致,将原来定位彩票前七顺位的功能缩减为前三。除了乒乓球随机决出的前三顺位,其他顺位都是按照常规赛战绩倒序排列的。这样常规赛倒数第二,最差也能拿到第四,倒数第二最差能拿到第五,以此类推。

减少选秀轮数在1989之前,球队有无尽的选秀权。理论上,只要球队还有喜欢的新秀,总是可以选择的。1960年,选秀有21轮。到了1974,这个数减少到了10轮,到了1985,又被砍成了七轮。从1989开始,选秀正式启动两轮制,那些未能通过选秀进入联盟的新秀可以自由与任何球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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