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希金斯,他的绰号是怎么来的?
作为斯诺克爱好者,我们应该庆幸希金斯小时候没有足球天赋。他曾对记者说:“我真的踢过足球,但踢得不太好。”希金斯耸耸肩,但他很高兴。
约翰·希金斯:斯诺克753位杰出人物之一,为什么被球迷称为“奇才”?
从1980到1990,斯诺克在英国非常受欢迎,各种斯诺克比赛总是在电视台播出。这个皮肤白皙的英俊男孩在尝试足球失败后,将注意力转向了斯诺克。在八九岁的时候,希金斯开始拿起球杆,与球杆和桌子为伴。
1992年,约翰·希金斯正式转职业。1994年获得斯诺克大奖赛冠军,他的巅峰应该是1998。世锦赛决赛,希金斯以18-12击败对手,首次在克鲁斯堡夺冠,世界排名第一。
像20世纪90年代的斯蒂芬·亨得利一样,希金斯在21世纪初统治了斯诺克世界。希金斯是半个阶段内最好的控球大师,也是当时对斯诺克这个词理解得最透彻的人。希金斯站上舞台的绝活是攻防合理,持球稳定。虽然他的周边球可能不会像火箭一样一杆147,但绝对可以彻底杀死比赛。
看着希金斯不慌不忙的清场,以及白球精准细腻的小范围移动,全场掌声不断,对手无可奈何。希金斯控制的白球几乎不需要调整,下一枪也不需要拼。这一切都意味着停在哪里,舒适地连接。他对斯诺克线的判断和控制非常准确。即使是当时巅峰时期的奥沙利文也不敢说自己能在控球上击败希金斯。于是希金斯迎来了自己的绰号“巫师”,这是对他控球能力的最高褒奖。
奥沙利文对希金斯的能力最有发言权,因为希金斯真的和烈火先生吵了太多架。霍老师曾在公开场合说过:希金斯是台湾唯一没有把握赢的人。
现在很多人都觉得世界第一的鲁姆普击球很准,但如果你看过希金斯巅峰时期的样子,你会觉得他没那么好。Rump的击球精度确实很高,但是母球的控制和精细度不是很好。很多球都需要拼准,导致Te Rump破球很多,但是单杆满分的并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