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教育网概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发展教育是城市现代化的坚实基础。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确定了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采取重大措施,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东莞的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成为广东省的教育强市。截至2007年底,全市32个镇(街道)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1)幼儿教育。

2008年,全市共有幼儿园599所,其中公办集体幼儿园163所,民办幼儿园436所,省市级幼儿园92所。幼儿园(班)3-6岁幼儿***156362人,入园率95.02%。基本普及三年制学前教育,取消学前班,六岁开始上小学。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4.9%,其中大专学历占47.1%,幼儿教师素质大幅提升。

(2)义务教育。

2008年,该市有349所小学,528,644名学生。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注册毕业生入学率达到100%。全市有164所初中,初中在校生184480人。户籍适龄青少年初中入学率99.15%,毕业率99.78%。全市残疾儿童少年437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为98.75%和98.1%。以上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的要求。全市小学教师合格率为99.87%,大专以上合格率为93.66%。初中教师合格率为99.63%,本科合格率为77.64%。

(3)高中学历。

2008年,全市共有高中学校67所,在校生109689人,其中普通高中(含完小)41人,在校生63962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26所,在校生45727人。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34393人,各类高中学校在校生33215人,其中普通高中19792人,中等职业学校13423人。户籍初中毕业生入学率达到96.6%。普通高中学生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的比例约为6:4。全市普通高中教师合格率98.57%,毕业率3.5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合格率90.96%,毕业率3.94%。东莞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一中、东莞高级中学、厚街中学、常平中学、塘厦中学等7所高中被评为广东省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

(4)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有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1所,其中国家重点学校10所,省重点学校1所,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2万余人,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的66.1%以上。设有电子、计算机、会计、金融、服装、家具、模具、数控技术、汽车维修、艺术装饰、机械、商贸、旅游服务与管理等40多个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9个。全市有两个职业培训中心,分别是东莞理工学校的“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和虎门威远职业学校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服装专业培训中心”。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及其对中等专业人才的需求,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我们制定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设置方案》,规划了各中等职业学校主要骨干专业的设置。我们积极推动小规模职业学校的联合办学。自2002年6月实施以来,* * *已组织7所联合办学,* * *拥有3317名中职生。支持和鼓励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与我省东西两翼、山区市县职业学校开展“2+1”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积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办班,以勤工俭学的形式培养和培训企业职工。积极推进校企合作,积极鼓励学校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拓展“订单式”对口培养,将企业生产车间引入校园,派专业教师到企业车间参与实践。目前,我市职业学校普遍与企业、行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同时,认真做好中职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中职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方案。2008年,* * *对28098名中职生进行了资格复审,* * *发放国家助学金3638.4万元。

(5)成人教育。

2008年,全市有成人高等学校5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32所。全市32个镇街全部建成市级以上示范学校。31镇街的学校与北京大学等37所高校联合举办了成人本科、专科班,学生人数达到21万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有294家。乡镇、街道的学校和民办成人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 * *全市有27135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三。***20248人被成人高校录取;* * * 53295人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省第三。

(6)民办教育。

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民办幼儿园436所,民办中小学237所,其中小学115所,初中9所,九年义务教育学校94所,完全中学2所,高中2所,多层次学校8所,中等职业学校7所。全市中小学非户籍学生491.5万人,其中小学生391.8万人,初中生7.96万人,普通高中生6.5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36万人。私立小学和中学接收了大多数非注册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非户籍学生34.65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非户籍学生的73.5%。近年来,东莞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围绕“优质、均衡、提升”的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发展,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突出成效。目前,东莞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加快东莞教育发展的主要方法和措施有:

(一)实施“三改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为落实国家“以县为主”的教育体制,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使镇级财权和事权划分更加合理,村级不再承担办学责任,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办学效益, 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市、镇、村三级办学管理改为镇一级统筹办学管理。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全市高级中学由市政府统筹,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初级中学由市、镇(街道)* * *,以镇(街道)为主,小学由镇(街道)统一管理。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的办学和管理。镇(街道)初级中学的经常性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按照全市核定的学生人数和年平均教育成本的90%拨付,其余10%超出市核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后,市财政增加教育经常性投入8.4亿元。

(二)实施高中布局调整。

为提高高中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整合高中现有教育资源,根据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决定,东莞市于2007年7月出台了《东莞市高中布局调整方案》,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布局调整。按照省级一流学校、国家示范高中、省级和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的标准,15新建高中,12扩建,全面整合高中教育资源,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办学,大力提升高中质量。力争2011前将所有公办高中学校建成优质学校,将东莞打造成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截至2008年底,麻涌中学等6所学校的新建、扩建项目选址和扩建规模已获市政府批准,7所学校的建设项目已上报市政府。清溪、凤岗、桥头、横沥镇普通高中停止招生,塘厦中学、昌平中学从上述四镇招收新生。

(3)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我们注重规范管理,同时支持和引导,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08年召开清理整顿无证办学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全年清理整治无证中小学(幼儿园)146所,全市基本杜绝无证办学行为。制定实施《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 *评定7所民办中小学为“东莞市三星级民办学校”。充分发挥民办学校专项资金作用,开展先进民办学校评选,对主要招收新万仞子女、办学规范、成绩突出的20所民办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四)实现全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2005年底,东莞顺利通过省级督导验收,成功创建省级教育强市,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第四个省级教育强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后,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东莞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镇建设省教育强镇,在财政资金、政策、经验等方面给予支持。2006年、2007年,市财政投入4.5亿元,对省教育强镇建设镇进行补助。2006年,沙田、茶山、中堂、红梅等4个镇成功建成省级教育名镇。2007年,石牌、麻涌、企石、谢岗、望牛墩等5个镇也通过了省级教育镇督导验收,实现了省级教育镇全覆盖。

(五)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长期以来,东莞不同镇街、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职工工资差距较大,影响了一些镇街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按市属学校标准统一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职教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市财政增加镇街常规教育经费6544。为进一步保障教师福利待遇,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9月起将教师住房补贴纳入市财政体系,完善了全市统一的教师工资制度,进一步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这两项改革政策从根本上保证了镇(街道)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了部分镇(街道)教职工工资,稳定了全市教职工队伍,促进了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协调均衡发展。

(六)实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

为落实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含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从2007年9月1起,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书本费,从2008年9月1起,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杂费差额,实现义务教育完全免费。

(七)积极探索解决新万仞阅读问题的有效途径。

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优先”的精神,按照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东莞采取借用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方式,解决新莞人子女(即流动人口子女)的读书问题。各镇(街)充分挖掘公办学校的潜力,利用剩余学位尽可能多地招收新万仞的孩子。为减轻新万仞的经济负担,还规定对经镇(街道)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指定公办学校借读,父母在同一招生学区内有固定住址,连续居住5年以上,并有合法就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的新万仞子女,按本市普通学生杂费标准收取。同时,我们应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设立专门为新万仞儿童服务的私立学校,并加强管理以提高私立学校的质量,使其成为解决新万仞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渠道。截至2008年底,东莞市共有民办中小学237所(其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7所)。东莞市491.5万非户籍中小学生中,3621.5万就读于民办中小学,占东莞市非户籍中小学生的73.8%。

(八)实现普及高等教育。

东莞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普通高考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7年,东莞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9%,实现了高等教育普及化。在此基础上,2008年高考再上新台阶。全市参加高考总人数23632人,其中普通类19803人,高职类3829人。一般考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网上考生7035人,比2007年增加564人,增长8.7%。第三批B线以上上线15047人,比2007年增加1772人,增幅13.3%。普通考生中,* * *录取16702人,录取率84.3%,高出全省平均录取率13个百分点。本科阶段有8080名学生,专科阶段有8622名学生。高职考生招生1414,比2007年多408人,增长40.6%,占全省招生总数的1/11。今年我市每万名户籍人口升大学92人,升本科43人,在全省21地级市中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全市户籍人口高校在校生53535人,万人户籍人口高校在校生312人。(1)积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分级学校、国家示范高中、特色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通过进一步探索优质学校建设的有效途径,强化优质学校建设的保障措施,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加强优质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整体改造的成效评估,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提高省市两级中小学比例,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

(2)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根据东莞市高中布局调整方案要求,围绕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效益,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点位,整合原有高中教育资源,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办学,大力推进高中教育高质量建设,打造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按照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市计划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公办学校27所,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校舍和设施建设。

(3)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深化职业学校招生、学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产教合作和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创新,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切实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现代化的能力。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教师编制标准足额配备和配备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和业务水平,积极培养“名师”“名校长”,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科研意识和能力强、适应现代学校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彻底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实现教师“两平等”待遇。

(5)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现代教育理念,建立和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改变教学和学习方式,继续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教育评价,探索德育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创新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方法,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率,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6)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适应全球化趋势,加强泛珠三角区域乃至国际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教育和人才的国际对话能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适应国际竞争的开放型人才。我们将继续推进区域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大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