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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代表作。[文学作品]雾都孤儿

一、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代表作。

关于狄更斯和他的小说艺术,我有一些想法在心里很久了。写这篇序言,我说出来,是为了广大狄更斯爱好者。

狄更斯出生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海军职员。65,438+00岁时,他家被搬入债务,投入监狱。65,438+065,438+0岁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65,438+02岁时,他被迫辍学,成为鞋油作坊的学徒,这让他明白了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尤其是对那些不幸的孩子。16岁,在律师事务所做文案,走遍了伦敦的大街小巷,了解了很多社会的情况。后来做过法院速记员和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的种种弊端。他在伦敦为几家报纸撰稿。狄更斯在1836年底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匹克威克的故事》,讽刺了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一举成名。在接下来的34年里,他写了十几部小说。24岁时,他娶了凯瑟琳夫人。由于性格和趣味的差异,给他的创作带来了不幸,尤其是在他的晚年。除了努力写作,他一生也喜欢戏剧。他曾亲自参与演出、执导和举办独奏会。1870年6月,他在写小说《埃德温》。德鲁伊之谜,由于过度劳累,猝死。埋葬在伦敦的威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他的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和1839年出版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贫穷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穷人收容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小说。这位25岁的小说家决心向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威廉·霍加斯(1697-1764)以身作则,勇敢地面对生活,真实地展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有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不公,唤起舆论,进行改革,帮助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穷人。正因为如此,狄更斯一直被中国和前苏联的学者定义为“英国文学中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些不同意见:文艺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绝不能把所有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无限扩大“现实主义”的外延。其实作家使用的创作方法是因人而异的,这与作家特殊的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丰富,充满了诗意的激情。他刻意夸大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对自然的忠实模仿,借用歌德的一句话:高于自然。这和萨克雷、特罗洛普等人坚持客观性有关。冷静和严格的现实主义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以《雾都孤儿》为例。(1)个性化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中使用的一种极好的手段。书中流氓、小偷、妓女的语言与其身份相称,甚至使用了行业俚语。然而,狄更斯从未复制自然主义,而是对其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以避免使用肮脏和淫秽的词语。男主角奥利弗语言标准,谈吐优雅。他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偷窃。他是一个在贫困学校长大的孤儿。他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接触的都是罪恶堕落的人。他怎么能说这么好的英语?这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法解释的。可以看出,狄更斯侧重于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现实主义。(2)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人物性格在环境影响下的发展历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泥于任何模式,想安排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奥利弗第一次和小偷一起逛街,第一个被抢的人恰好是他死去的父亲的好朋友布朗·罗。第二次是被歹徒赛克斯抢劫,恰巧他的亲月经露丝被偷了?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合理的。但狄更斯自有他的高明之处,他的细节描写充满了生活气息和激情,读来让人喘不过气来,不得不相信这种牵强附会、不自然的情节。这就是狄更斯艺术世界的魅力所在。(3)狄更斯写作时,总是有一种“同情的想象”,即使是对十恶不赦的人物。对费金这个小偷头子,也是书中的老犹太人的审判,总是从费金的心理角度出发。他从天花板上看到地板,眼睛都盯着他。他听到了对自己罪行的陈述,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为他辩护。人群中有人在吃饭,有人在用手帕扇风,一个年轻的画家在给他写生。他想,不知道像不像。我真想伸长脖子看一看...一位先生出去了,又进来了。他想,我一定是去吃饭了。我吃了什么?看到铁栏杆上的尖刺,他想,这很容易折断。从那时起,他就想到了绞刑架。这时,他听说自己被绞死了。他只是咕哝着说自己越来越老,然后就发不出任何声音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既描写了客观事物,又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显示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所采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可以概括的。我崇拜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乔治·吉斯-ing (1857-1903),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现实主义”。我觉得这个说法足够准确,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现实。

奥利弗,小说的主人公。Twist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的孤儿,他饱受饥饿和欺凌。因为棺材店老板、教区执事班布尔等人的辱骂,他只身逃到了伦敦。不幸的是,他一到就被骗进了贼窝。小偷团伙的头目费金想尽一切办法把奥利弗训练成扒手让他开车。奥利弗在跟随小偷的同伴“一个聪明的家伙”和贝茨上街时,从一位名叫布朗洛(Brownlow)的绅士(恰好是他父亲生前的好朋友)那里偷了一块手帕,被警方逮捕。之后因为书摊老板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说明小偷是别人,所以被释放了。因为他当时病得很重,神志不清,外表酷似一位朋友生前留下的年轻女子画像,布朗洛就把他收留在家中接受治疗,并得到布朗洛和他的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照顾,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盗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的指示下,当奥利弗出去替布朗洛归还书商的书时,赛克斯和南希尽力把他弄回贼窝。但当费金试图惩罚奥利弗痛打他时,南希挺身而出保护奥利弗。费金试图通过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迫使奥利弗成为小偷,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晚上,奥利弗在赛克斯的胁迫下参与了一起大房子的盗窃案。就在奥利弗爬进窗户准备向主人报告时,他被管家开枪打伤了。小偷仓皇而逃,将奥利弗遗弃在路边的水沟里。奥利弗在雨雪中爬行,受了伤,不小心回了屋,晕倒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里太太和她的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巧合的是,这位罗丝小姐正是奥利弗的月经,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里太太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生活的温暖和美好。但是费金一伙放不下奥利弗。一天,一个叫蒙克斯的人来到费金面前。这个人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兄弟。因为奥利弗不配,他父亲在遗嘱中把所有遗产都给了他。只有奥利弗和和尚是一样的不肖子孙,和尚才能继承遗产。所以蒙克斯出高价贿赂他,把奥利弗变成一个无药可救的罪犯,以此来夺取奥利弗名下的所有遗产,发泄对死去父亲的怨恨。就在蒙克斯得意洋洋地讲述他如何与邦布尔夫妇串通一气,毁灭了唯一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证据时,南希听到了。南希很勇敢,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着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并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和布朗洛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当罗斯小姐在布朗洛的陪同下再次见到南希时,布朗洛得知蒙克斯是他已故的好朋友埃德温。勒沃德的不肖子决定亲自和蒙克斯谈谈,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来的间谍听到了。赛克斯残忍地杀害了南希。南希的死摧毁了费金的团伙。费金被捕并被绞死,赛克斯在逃跑中滑倒,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带回家,迫使他放弃一切。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养,结束了悲惨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一个新的机会,他得到了本该属于奥利弗的一半遗产。但和尚不改劣根性,挥霍家产,继续作恶,最终锒铛入狱,死于狱中。恶有恶报的布尔夫被剥夺了所有的职位,一贫如洗,在济贫院度过了余生,在那里他们曾经欺负过别人。

在这本书里,奥利弗、南希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在苦难中,成长在黑暗和罪恶的世界里,但他们心中始终保持着一个纯洁的世界和一颗善良的心。各种磨难都无法让他们堕落或者彻底堕落,反而更显出了他们耀眼的水晶品质。最终,邪恶战胜了邪恶。南希虽然最后被杀了,但正是她的死召唤出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帮。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也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回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班布尔、埃塞克斯都落得个悲惨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