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需要在认购前公示3天。这个规定有什么用?

近日,上海出台楼市新政,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至少提前三天公布信息,提前公布项目认购地点、认购时间、认购价格。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我们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某项目开盘时,不提前三天通知购房者,而是在开盘前一天晚上打电话通知,让购房者到营销中心排队买房,营造一种抢房的氛围,不仅给购房者带来购房焦虑,还会误导消费者认为买房的人很多,因此着急,冲动刷卡消费。如果你提前通知买家,买家会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如果你提前三天通知买家。订阅的地点、时间、价格等。购房者会有充分的时间去思考,而不是冲动消费。?

其次,上海新政策还要求开发商将认购时间从原来的五天延长至七天,而且他们在买房时认购的资料往往更加复杂。如果开发商的审批时间太短,那些想买房但没有足够时间准备认购材料的人就买不到房子,而一些有利可图的人就会趁机买房,规避提高房价的行为。

最后,政策还要求订阅信息必须标准化。比如一些开发商在认购过程中临时增加一些门槛,导致一些有条件有意愿买房的购房者买不到房,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导致房价上涨。

个人对这件事怎么看?

首先,我认为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商品房的监管,整顿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尤其是开发商故意误导消费者,必须严惩。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