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第一阶段(区域试验):
1.每个赛区将指定自己的赛制,并精心组织区域选拔赛。
2.地区选拔赛原则上在周末进行,球队分散的地区也可以采取赛制(集中)。
(2)第二阶段(竞赛制度)
参加的是2007-2008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福建赛区)各赛区第一名和第一名的四支球队* * *队。冠军队伍将代表福建参加全国(南方)区域赛。
确定排名的方法:
(1)每队赢一局得3分,每平1分,输一局得0分。排名是根据同一个周期所有游戏的积分多少来决定的,积分多的排在第一位。
(2)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队得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那些积分相等的队伍互相竞争积分多的,排名第一;
积分相等的球队,净胜球多的排名第一;
积分相等的球队在对方比赛中进球多,排名第一;
积分相等的队伍在同一周期的所有比赛中净胜球多,排名第一;
积分相等的球队在同一个周期的所有比赛中进球多,排名第一;
(3)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4)若有一队弃权,将被罚款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打或未打)以0: 3输给对方,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九。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批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国家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3)整场比赛90分钟(上半场45分钟,下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最多不超过15分钟。比赛用的是5号球。
(4)比赛采用11的赛制,每场比赛允许填报18名运动员,其中替补运动员7名,但只能替补5名运动员。
(五)裁判员在比赛中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的规定如下:
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赛(除非赛区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
(6)比赛中,若一队场上人数少于7人,比赛自然暂停,该队视为弃权,判对手3-0胜。暂停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3-0的,以当场比分为准;
(7)因特殊情况中断比赛,虽经组委会努力仍无法恢复比赛,且当时比赛成绩有效的,组委会将另选场地补赛90分钟(含罚球和点球);
(8)每队必须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袜子,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登记表上;参赛选手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一致,否则不得参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应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明显不同;球员的紧身衣的颜色和短裤的颜色一样。场上队长必须自带臂章,臂章宽6厘米,与外套颜色明显不同。球员必须穿布足球橡胶钉鞋;比赛服装和袜子的颜色必须与全队一致。违规者不允许参加游戏。
(9)参赛运动员不得染发、留长发、发型怪异(包括秃顶)和佩戴任何饰品。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X.竞赛监督和裁判员选拔
(一)竞赛监督员由教育部门体育卫生艺术处选派。
(二)审判长、副审判长、裁判员由教育部门体育卫生艺术处选派。
(三)球队可派二级以上裁判员参加,其不足部分由省教育厅体育卫生处补足。
XI。提供资金
(一)团队餐费、住宿费和差旅费。
(2)比赛监督、裁判、裁判员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