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伤残鉴定法院怎么确定?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复印件或工伤认定委托书;
2.填写《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附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公章;
3.提交由定点医院医师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诊断书》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
4.职工工伤的所有病历、体检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小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
6、肢体残疾、烧伤等体表残疾的,应提交残疾部分的四寸彩色照片;
7.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人身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经治疗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符合病历管理有关规定的复印件或复检、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人身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一般来说,伤残鉴定是不允许自己委托的,鉴定机构也接受个人的委托。比较好的办法是当事人先提起民事诉讼,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2.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通知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与当事人协商,由当事人共同努力,从法院认可的鉴定单位中选择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3.经抽签确定鉴定机构后,法院将向有委托的鉴定机构发出伤残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收到后会联系申请人,告知需要缴纳的费用和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病历、视频资料等。),并协商确定鉴定地点。
4.一般情况下,鉴定需要由鉴定机构进行。特殊情况下,鉴定人行动不便的,可在医院病房或其他场所协商确定。但在其他地方,如果鉴定人员需要前往,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参观费和交通费。
5.评估时,各方均可要求出席或不出席。
6.鉴定费(包括可能的参观费、交通费)一般由申请人预交,判决时计入诉讼费,按输赢比例由各方承担。
7、项目的鉴定需要申请人提前提出。申请人不提出项目,鉴定机构一般不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