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20强基础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教〔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2020年,我校将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2020年,我校将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省份安排强基础招生计划。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较强的专业兴趣、科研愿望和吃苦耐劳精神,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同一科目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对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2.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为120人。见省、专业计划报名系统。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考我校强基础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5月10至5月31,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jcxkzs/sch/1053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学生最多可以填报四个专业志愿。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入围学校考试方式

7月27日前,按照“专业志愿第一,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的三倍确定报考人员入围名单和专业入围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四)学院评估

我校于8月1日进行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全程视频测试。

1.采访方法

采用现场面试考核方式,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质、人格特长五个现场,每个现场对应一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必须参加5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2.面试考核结果换算方法

我校面试考核每站点20分,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15%。

3.体能测试方法和性能使用方法

要求考生参加我校的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选),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相应项目的三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可能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将再次通知。

(五)录取方式

1.综合分数的换算方法

考生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构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换算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强基础计划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第四,培训计划

1.通过强基础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不能改变专业。对强基项目班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成绩差的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同专业普通班成绩高的学生也可以通过自主报名和综合评价选拔到强基计划班学习,形成动态准入机制。

2.鼓励经考核合格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入更高层次学习,探索采用“本科-研究生-博士”衔接培养和管理模式。

3.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安排在单独的班级,配备一流的教师,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实行导师制和小班化管理模式。设置学术导师、科研导师、生活导师。学校各级科研平台对学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项目、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接触科研前沿,为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

4.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基金,加大对基础学科尖子生的实践实践、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投入。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至强计划注册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当地中学入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至强计划注册系统。

(2)对伪造综合素质档案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三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律取消。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选拔测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负担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不及物动词监督保障机制

(1)在中南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中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法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庐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办(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政编码:410083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件:admis@c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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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纪委(监察部):0731-88879252、88830637;jubao@cs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章由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办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