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需要公开招标吗?
法律解析:业委会可以不招标选聘物业企业,但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国家提倡在物业管理领域采用市场招标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是很多小区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时通常选择的方法,也是目前最公平的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方式。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省市政府还成立了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库。但在一些小规模的物业管理区域,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主持,通过协商初步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最后将首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由全体业主决定。在业主产权复杂的大型住宅区,通常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文件的编制仍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信息通过政府的招标平台发布。评标小组通常由从政府专家库和业主代表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为了体现公平,一些社区还会采取跨城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的方式。招标工作完成并确定第一中标人后,仍需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以投票方式确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给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