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选拔人才的方法是什么?

汉代实行新的选官制度,包括考察和录用。察举是一种选举,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拔人才做官的制度,是汉代选官最重要的方式之一。西汉以才能和品德为主要推荐标准,东汉初期强调孝道。但是到了东汉末年,家世成为选举的基础,形成并发展了多代官宦的贵族地主。

汉代的考察标准大致有四条,史称“四科选士”。后汉《关白实录》引用应劭《汉·关彝》说:一方面德行高尚,志气清白;二是学习实践,考取经学博士;第三,明大法,足以疑,据章答问。第四,说他刚毅足智多谋,不为事所惑,明察秋毫,做了决定,于是任命他为第三助理,都有一趟孝心之行。

四科选拔始于西汉,东汉不变。但是,有时诏令中只对其中的一两项或全部四项作了临时规定。虽然《茶经》的标准只有四科,但《茶经》中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包括孝经、蔡瑁、贤德与方正、文学(通常指儒家经典)以及明静、法明、游艺、戏剧管理、兵法、阴阳灾等临时性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其实就可以授官职了。实际上,上述学科分为年度晋升和专项晋升。年度晋升是常规制度,特殊晋升由诏令临时规定。两者都是自下而上选拔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民选官”为标准,体现了对乡村民意评判士人德才的权威性的尊重。但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联系在一起,就很容易被一些有权势有影响力的人或社会团体所控制和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人才为上”的原则,这既是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不准”的刻意纠正。

征收征用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皇帝招募和撤州撤县两种方式。皇帝招聘就是通过特色和招聘的方式,选拔一些有声望、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准备顾问或任命政事。招聘党历史悠久。如果秦孝公公开下令招募人才,那就是招募性质的。当秦始皇的叔父孙同以文学为标志,王慈中以仓颉的旧散文为隶书的标志,也属于征兵制的性质。到了汉朝,在高第十一年(公元前196),他也继承了这种方法。后来从西汉武帝到东汉,项燕成了榜样。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学者,又特别优待。比如梁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玉,装车裹轮以溥,驾辇迎”,可以说是开创了汉代装车装轮迎贤士的先河。皇帝征兵是汉朝最尊贵的仕途,义务兵来去自由。虽然法院可以敦促他们,但如果他们拒绝,就不能强迫他们。而且征后地位也与普通朝臣不同,大多受到礼遇。

开除是高级官员任命下级官员的一种制度。汉代除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除三公府,朝廷官员或外交大臣县审后,可由高官或官员推荐考察补充,所以三公府官职虽低,但容易显赫。一个是取消州和县,那里的官员得到协助。因其资历、贡献,或经过试用期,可以推荐或考察其才能,也可以提拔为朝廷官员或地方官员。

政府和郡县有权选择自己的官员,被排挤的官员不是朝廷任命的,可以留,也可以留,随他们的便。不该开的,不能强行开;否则会被舆论诟病。特别是州县召集令,在当时是一种比较自由的做官方式,去掉之后,长官们要重用;否则,正直的人就会辞职。另一方面,大臣、牧师可以自行罢免,他们为了发展个人权力,竞相拉拢士人;为了做官,士人也不得不依靠权力门。这样就发展成了私恩相结合。西汉时,被放逐的人还是国家官员,到了东汉,实际上变成了首席官员的私有制。导致朝廷中央集权被分割,地方割据势力发展,东汉末年的割据局面,与用人权转移到私人手中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