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乓球超级联赛赛制
竞赛日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08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以下简称2008乒超联赛)将于2008年6月4日至2008年2月4日进行,所有比赛将在各参赛俱乐部的主场进行。
二。注册俱乐部:
2007年乒超联赛男女团体赛1至第8名、2007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男女团体赛1名的俱乐部;以及获得2007年中超升降级比赛的俱乐部,乒超俱乐部已经注册申请的俱乐部都获得了2008年乒超联赛的参赛资格。参赛俱乐部在2008赛季使用的比赛名称是:
男子俱乐部
妇女俱乐部
宁波北仑海天俱乐部
北京世博国际俱乐部
浙商银行俱乐部
辽宁鞍钢俱乐部
四川全兴俱乐部
广东珠江逸景湾俱乐部
八一工商银行俱乐部
鲁能栾集团俱乐部
锦州银行俱乐部
北京大学方正俱乐部
海宁皮革城鸿祥会所
山西大土河华东科技俱乐部
江苏江南电缆俱乐部
冀中能源俱乐部
上海冠生园俱乐部
八一工商银行俱乐部
鲁能钟超电缆俱乐部
江苏钟超电缆俱乐部
大同云冈雁北酒店俱乐部
三、竞争:
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
四。注册方式:
(一)获得2008年乒超联赛注册资格的俱乐部,须按照《关于2008年中国乒超俱乐部注册的通知》(2007年甲A晋级2008年乒超联赛的俱乐部资格在3月31之前注册),于2008年3月1之前向中国乒协提出申请。未经超级俱乐部注册的俱乐部,不得注册运动员和教练员;如果中超俱乐部不能在3月31之前全部注册,俱乐部将失去2008年乒超联赛的注册权。
(2)每个注册俱乐部可提交5名运动员、2名教练、1名领队参加2008年乒超联赛。在比赛开始后的整个赛季,俱乐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或补充申请人。
动词 (verb的缩写)竞赛方法:
(1)比赛规则: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制定的《2006年乒乓球比赛规则》。
(2)竞赛方式:采取先循环后淘汰的两阶段竞赛方式;
1.第一阶段10参赛俱乐部进行单循环赛,循环赛成绩排名作为第二阶段分组、排序和确定主场场次的依据,然后进行第二阶段小组赛。
2.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主客场赛制,进行9轮;2007年乒超联赛前五名俱乐部有五个主场,其余有四个主场。
3.循环赛中排名1至第4的俱乐部、排名第5和第6的俱乐部、排名第7至10的俱乐部分别组成三组,决出2008年乒超联赛1至第4、第5、第6和第7至10。
4.从1到第4名决出淘汰赛,每轮采用三局两胜制;另外两组,每轮采用两局决胜局的赛制。每队胜一局,根据两个俱乐部的比赛场次比和比分比计算胜负。男子团体赛第二阶段第七至第九名仍采用循环赛。
5.在排名1到第4和第7到10的淘汰赛球队中,循环赛排名1、第2、第7和第8的俱乐部排名1和第4;循环赛排名第3、4、9、10的俱乐部通过抽签分别进入第2、3名。
6.淘汰赛第二阶段1到第4名,主客场分布由第一阶段双方俱乐部排名决定,排名靠前的俱乐部有两个主场(周六日)。
(3)每场男女团体赛的比赛方法为五局两胜:
双方选手出场顺序如下:
(1) A — X
(2) B — Y
(3)双杀
(4)一年
(5)C-Z
两队任何一名球员最多只能出场两次。
PlayersNo。双方的1和2号必须在A或B(当选ABC党时)、X或Y(当选XYZ党时)的位置(除非这两位选手根本不参加团体赛)。这时候就可以换成俱乐部排名3号到5号的任何一个球员。即每个俱乐部的参赛选手分为两部分:1和2号选手为一部分,3号到5号选手为一部分,每个部分内部的比赛排名规则没有区别。俱乐部宣布并批准的球员排名在整个赛季期间不得更改。
(4)比赛用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指定使用“双喜”三星白色乒乓球。
不及物动词关于降级和降职的规定:
获得2008年乒超联赛男女团体赛第1-8名的俱乐部,直接获得参加2009年乒超联赛的资格。获得第九名的俱乐部将与在2008A比赛中获得第二名的俱乐部通过升降级比赛争夺2009年乒超联赛第10参赛俱乐部的报名资格。排名10的俱乐部将降级参加2009年甲A比赛。
七、激励措施:
(1)2008年乒超联赛男女团体冠军将获得乒超联赛移动奖杯,男女团体赛第一、二、三名将获得年度奖杯。
(2)2008赛季优胜排名奖总奖金为56万元。男女团体赛奖金数额相同。
65438号+0: 1.6万元;
第二名:8万元;
第三名:4万元;
(3)顶级运动员男1,女65438,奖金各2万元。
(4)2008年乒超联赛结束后,评选“最佳赛区”等奖项,颁发奖牌和奖金。
八、竞赛监督和裁判员:
每场比赛由主办方分配1名主管和1名裁判员,1名国家级乒乓球裁判员由主办方向当地省、区、市体育局申报后分配为副裁判员,1名乒乓球裁判员由主办方分配为场外记分员。裁判员将在比赛过程中履行裁判员的部分职责。中立裁判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九、主场设置、场地设置和广告发布权:
所有参加2008年乒乓球超级联赛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主场设置、场地和器材安排的规则》(2008年版)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规范俱乐部市场运作的规则》(2008年版)。
十、电视转播:
参加2008年乒乓球超级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新闻宣传、媒体服务和电视转播指导意见(2008年版)》。
XI。关于运动器材的规定
参加2008年乒乓球超级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指定运动器材使用规定(2008版)》。
十二。主办方将于2008年9月30日前发布《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工作手册(2008年版)》。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