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的话,自己去拿。”刘备对诸葛亮说这些话的真实意图是什么?

诸葛亮从成都赴永安接受刘备遗愿托孤,是三国政治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陈寿广为人知的三国故事。《诸葛亮传》卷三十五对此记载如下:

彰武三年春,先主安病重,在成都召梁。后来,梁说:“你只有曹丕十倍的才能,一定能安天下,终能成大事。继承人可以增补的,增补;如果是无能的,可以自己拿。”亮泪说:“我敢用尽我的力量,侍奉忠节,然后死!”先主也给后主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如果你和宰相一起工作,你就和你父亲一样优秀。”

这一事件在常渠《华阳国志》(卷六)和刘的记载中也有记载,但时间的月记更为明确:

第三年春正月,丞相召发光于成都,病存永安。二月,永安拂晓,先主曰:“汝才曹丕十倍,必能安天下,终成大事。继承人可以增补的,增补;如果是无能的,可以自己拿。”亮泪对他说:“我敢为忠节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已故的勋爵还告诉王子,“当你和首相订婚时,你应该像一个父亲一样。"

从上面两段可以看出,刘备和诸葛亮的对话,字面意思完全一样。陈寿与长曲的相似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作为历史学家,两人的学风都非常严谨。第二,两人都是蜀学者。第三,他们生活的时代接近蜀汉时代。陈寿出自西晋,长屈出自西晋东晋交替时期,陈寿也是蜀汉官员。第四,用现在的话来说,这两个人分别是西晋和东晋的史学家,以记述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为主。他们在描述历史事实时都有很好的条件,可以利用官方文件和档案的有利条件。总之,上面对历史事件的描述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很好的结论,上面两段《史记》可以说是确凿可信的。

《托孤白帝城》雕塑现场

此后的史籍,如宋代司马光的《子同治简》、郝静的《续汉书》、萧昌的《续汉书》、郑樵的《通志》等。,在对这一历史事件的描述中,刘备和诸葛亮的话只是郝静续《汉书》中的“汝当自取”和“汝当自取”即使上面有一字之差,其意义也相差不大。这些史料记载的高度一致性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上述结论。

但是,我们最关心的是刘备遗嘱中提到的“无能力者,可自行取之”这几个字。那是什么意思?每个人对这八个字的理解都不一样。我认为“自救”的意思是诸葛亮可以妥善处置。在必要的情况下,诸葛亮可以选择废黜刘禅,选择刘备的其他子女为君主,这绝不是让诸葛亮废黜刘禅自己当皇帝的意图。1995年5月,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三国志注释与翻译》,其中这篇历史文章的注释与翻译就写有上述意见。但碍于风格,无法深入讲解。次年,作者就刘备遗嘱中的“可自行取”一句写了一篇论文,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发表在中国魏晋南北朝历史学会编撰的《魏晋南北朝史论文集》中,湖北人民出版社于5438+0996+00年6月出版。遗憾的是,这本书很少印刷,现在读者很难找到和查阅。

刘备和诸葛亮的画

自上述作品发表以来,作者继续进行了更全面的资料收集和更深入的主题探究。写这篇文章就是为了解开这个重要而有趣的历史文化之谜,更接近历史真相。

我们从陈寿的评论来做个调查吧。对于刘备遗嘱中的八个字“不称职,可以据为己有”,后人最普遍的认同是,如果刘禅不称职,诸葛亮可以代替他,自己当皇帝。这种理解多来自罗贯中的作品。《三国演义》第八十五章“刘备遗嘱托孤”,罗贯中将“若不称职,可自行取之”改为“若为继承人,可补之;如果他无能,你可以做成都的主人。这句话无异于一句白话,就是如果刘禅无能,诸葛亮自己就当皇帝。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时,大多引用陈寿《三国志》中的记载。一般当原文通俗易懂时,他会选择保持原文不变;如果有晦涩难懂的原文,罗贯中会按照自己的思路去写。罗贯中认为“可以据为己有”的意思比较隐晦,就直接改成了“自立为成都之主”。而“自立为成都之主”就是上面说的“你可以自己代替刘禅当皇帝”。

刘备

当然,罗贯中这么说并不是他的发明。在《三国演义》之前出现的《三国故事》卷中,刘备的临终遗言被描述为:“阿斗年少,不堪为王,中立,不中立,军师自为之。”可见《三国演义》的说法是三国故事的翻版。但由于《三国演义》的影响力较大,这种说法在广大观众中流传开来。在今天出版的一些《三国志》译本中,延续了这种观点“可以自己取其位”或者“可以自己取其位”。如果有人对此提出异议,就会受到各种刁难。

但是,这种理解是否准确,很值得商榷。先说陈寿的评论。最早记录这一历史事件的陈寿,并没有直接解释和说明“他若无能,可以据为己有”的含义,但他的间接评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调查真相的空间。他在《评岳》第三十二卷末的《前传》中说:

评陈寿《三国志传》。

常球《华阳国志》卷六《刘录》在“写岳”的最后,也引用了陈寿的评语:

陈子没有把死托付给诸葛亮,而是认为“君臣最公,古今轨道也盛。”

陈寿把孤儿托付给刘备,简洁地概括为四个字,就是“举国托付孤儿”。“陀”字现在很好理解,但在当时,根据东汉语言学家许慎《说文解字》的权威定义,它是一个不规则的俗字。当时规范的繁体字是“托”或“坭”。《说文解字》把“托”字解释为“寄”,也就是把文字委托给别人。至于“弧”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无父”,即父亲去世的人,这是一个笼统的意思。严格来说,有两种说法:一是孟子所说的“少年无父,孤苦伶仃”是指幼年丧父的人。第一,《礼记·深衣》中说“三十岁以下无父者,谓之孤”,指三十岁前丧父者。刘备病逝时,刘禅年仅十七岁,远未满三十岁。根据《礼记》,他可以被称为“孤独者”。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托孤”一词的文化渊源。这个词出自儒家经典《论语》中的一篇《太伯》:

曾子曰:“可托六尺孤儿,可送百里性命,大节不可夺——君子而为人乎?”君子也!"

这里的“六尺孤儿”是指个子不高的年轻人。曾子是孔子的直系弟子,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今天一英尺大约是23厘米,六英尺大约是1立方米,这是一个正常青少年的身高。所谓“百里”,是指先秦时期方圆境内一百里左右的小国。这段话的白话翻译如下:

曾子说:“你可以把年幼的孤儿托付给他,也可以把国家的命脉托付给他,在需要体现节操的重要时刻面前,他绝不会动摇和改变主意。这是绅士吗?先生们,当然!”

我们可以看到,曾子是在赞美那些既能“托付孤儿”,又能“托付国家”的人。“孤独”和“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很重要。既然能把他们托付给他,说明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君子。无论什么时候有什么大的变化,他都会有高尚的品格,内心永远不会动摇。事实上,曾子所说的“托付孤儿”和“托付国家”合起来就是“把整个国家托付给孤儿”。陈寿的《托孤》似乎引用了古人的典故,以及这件事的重要性,让诸葛亮的高尚品格得以体现。

《三国演义》诸葛亮剧照

既然陈寿有意通过“举国托付孤儿”的总结来表明诸葛亮是一个重大节日不能带走的贵人君子,那么他对“可以据为己有”的含义的理解,就绝不可能是“可以自己代替刘禅”。因为你抛弃了所有别人托付的孤儿,篡夺了别人托付的国家,你还能算是一个“不能夺大节”的贵人君子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但上述“全国托孤”的深层次含义,只是一个大概的探索。到了汉魏时期,儒家学者对《论语》中的上述句子的解释又增添了新的文化内涵。曹姚所著《论语》汇集了自汉代以来《论语》各派学者对《论语》语句的解释,同时又各抒己见。对于“六尺孤儿”这句话,他引用了西汉武帝时期的儒学名医、孔子的第十一世孙孔安国的话,说是指“幼君”,即幼君;孔安国所说的“发百里之命”,指的是“君命”,即代其行使君命。至于“大节”,言和自己解释为“固本稳国”,即保家稳国。

诸葛亮雕像

也就是说,按照他们的解释,曾子这里的“托孤”和“送命”并不是针对普通人之间的信任,而是拥有国家的君主与君主认可的圣人之间的信任。何虽然因加入曹爽集团而政治上失败,被司马懿所杀,但他的《论语》一书出版后成为研究《论语》的主要著作,不仅在当时流行,而且流传后世。《论语》是儒家最基本的经典。陈寿出自蜀中大儒乔州门,儒家修养非常深厚。他上面对西汉著名学者孔安国的解释,当然不陌生。他进入晋朝后,一定会关注言和的《论语集解》,这在蜀汉是很难见到的。所以,他那句“举国托付孤儿”的深层含义,不能停留在一般意义上,而应该加上汉魏汉儒给予的新的文化阐释。这样,上面引用的曾子的这段话应该翻译成下面的白话,这样才更准确通顺:

曾子说:“你可以委托他协助年轻的君主,也可以委托他代表他执行君主的法令。当他面对保家卫国、稳定国家的重要时刻,也毫不动摇、不改初衷——这是君子吗?当然,人们喜欢绅士!”

不难看出,在这段话的逻辑层面,之所以“可以委托他辅佐年轻的君主”和“也可以委托他代为执行君主的法令”,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在面临重大考验时,仍然能够坚持“保卫国家”、“稳定国家”的基本原则。换句话说,“两种可能”是手段,“保家卫国”和“稳定国家”是根本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诸葛亮取代了,那么的“国”的名称就变了,刘的“国”也换了主人,那么“扶危济困”的基本目的就彻底破灭了。这是一个更有力的反证:陈寿自己对“你可以据为己有”这句话的理解,永远不可能是“你可以自己代替刘禅”。

侯爵庙

显然,深刻而丰富的文化内涵就在于“全国托孤”二字。后世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刘备在说了“举国信任孤儿”之后,又加上了“你可以自己代替刘禅”,这是在玩弄“帝国的阴谋诡计”:他对诸葛亮心存疑虑,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把诸葛亮逼到墙角,让诸葛亮在辅佐刘禅时不能不忠心耿耿,尽心尽力。《片皮通鉴》所载清代康熙皇帝的批语就是这样一种观点。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对于陈寿接下来对刘备的溢美之词,却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所谓“心无T”,用白话文来表达,就是心里没有别的念头。

刘备故意说这种假话,以迫使对方效忠。很明显,他另有想法,而且是在他怀疑诸葛亮的忠诚,费尽心机之后的另一个想法。还能叫“没有二心”吗?至少在陈寿心里,这种观点是绝对站不住脚的。尤其必须指出的是,如果陈寿真的明白刘备在玩弄“皇帝的心思”,无论是从史家取直书的优良传统,还是从个人利益的考虑,都应该直接指出来,根本没有必要隐瞒。因为他写《三国志》的时候,西晋的王朝基础是汉武帝的祖父司马懿打下的。司马懿之所以能够奠定西晋魏国的基础,成功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正是因为他充分利用了自己在魏文帝、魏明帝两朝的侍郎地位,以及魏明帝的继承人曹芳死时年仅八岁的契机。

五丈原诸葛亮庙

据《明史·三国志》卷三记载,就司马懿而言,魏明帝临终前“托孤”于他的言行,也可视为“无二心”。但不言而喻的是,同样是“无二心”的“国民托管”,在蜀汉是一个稳定的国家,但在曹魏却是易主。可见,陈寿在这里越是歌颂刘备的“顾全大局”,暗讽和讽刺西晋不义之财的风险就越大。相反,如果他说刘备是在玩弄皇帝的心思,对诸葛亮不真诚,那就会起到为司马懿开脱的作用,对他有实际的好处,对吗?然而,陈寿并没有这样做。在如此严峻的政治背景下,陈寿的评论是基于情感和理性的,我们不能怀疑其客观性和准确性。至于主张高度君主集权的康熙,他对这一历史事件进行嘲讽无可厚非,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现实的政治考虑,而非真正的历史学家对历史的客观评价,但这是绝对不足的。

总之,陈寿作为《三国志》的手写者,作为史书中最早记载刘备意志的人,作为一个曾经在韩曙政权任职的官员,已经做出了自己的评价,表明了他对“可以自己拿”含义的理解当然,他的理解和权威是毋庸置疑的。

参考:《三国演义》

参考:三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