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师公告【25人】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引进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此次引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引进数量和纪律

计划引进小学、初中、高中教师25名。具体专业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介绍对象

获得省、市特级教师(校长)、学科(技能)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区(市、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专项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县级一等奖的教师。

(二)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后出生);省、市级特级教师和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9月1后出生),中小学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9月1后出生)。

4.必须是外编部的正式老师。

5.省、市级教师(校长)和地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考核。

6.在学校服务超过6年。

7.符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社发[2065 438+06]49号)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引进范围。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政纪未解除;

5.法律法规禁止事业单位招聘。

第三,介绍程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 11.20。

(二)报名方式

我可以直接在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也可以快递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收件人向,电话:028-68936515,邮编:610300。邮寄申请的,邮戳截止时间为2017 110 15。

报名时应提供《青白江区2017年公开引进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自荐信必须详细,反映实际教育教学水平。自荐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未取得职称证的须提供职称证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本人近五年各种荣誉证书及论文复印件、近五年教学情况简介(800字)及教学成果证明材料、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自荐书内)。

报考人员应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和要求进行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评估程序

1.初步资格考试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根据引进条件对申请人推荐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自荐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进入业务考核。进入业务考核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电话或短信通知。

3.现场验证

经确认进入业务考核的人员,按照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到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处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时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未取得职称证的须提供职称证件原件或加盖县级教育部门鲜章的职称证件复印件)、荣誉证书原件及在自荐书上发表的论文、作品(或出版社稿件证明原件)、1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原资格核实确认后,当场领取《考核通知书》。逾期未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原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

4.商业评估

业务考核由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按照抽签的内容和顺序。满分100,其中模拟授课80分,现场答辩20分。考核结果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的“公示”栏目公布。

凡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4)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体检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民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录用体检项目、维护HBsAg携带者录用体检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2号)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修订。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的人员承担。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试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试结果为准。

4.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补货只进行一次)

(5)调查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检查工作按成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职位空缺,按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补货只进行一次)

(6)宣传

考试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确定为候选人,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的“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问题严重,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公开招聘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资格,空缺不予填补。

(7)就业管理

1.区人社局对经审核、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正式接收和转岗手续。

2.拟录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3.符合青白江区“人才新政三十条”规定的员工,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4.凡在青白江区教育系统服务不满五年的员工,不得申请转学,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被聘用学校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保证信息、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此次聘用的公开、公平、公正,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白江区教育局纪检组将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

动词 (verb的缩写)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者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要准确,公开招聘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于青白江区市教育局。

七。联系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28-83636765,成都市青白江区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青白江区教育局028-6893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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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开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表。文件

2、青白江区“人才新政30条”相关政策摘录。文件

3、2017青白江区公开引进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表。文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10 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