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省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5山东省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德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将于201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任科员以下及同等职位其他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含山东201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近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其他招聘要求。

1.我省实施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两年,完成聘用合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并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公务员(指20113年招录选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享受定向考试优惠政策满三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11年前招录选调人员),可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定向考试职位。

其他已享受优惠政策并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试职位。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无专业、无专科最低学历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社会招聘岗位。

3.申请新任检察官职务的人员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条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3至40周岁之间(1974年5月5日至1992年5月5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6)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取得检察官资格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上述条件且最低服务年限满五年的科级以下公务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报考。

任何已被任命为检察官(包括助理检察官)的人不得申请新的检察官职位。

4.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另行发布。

(3)无法报考的情况。

1.报考人员不能与其亲属应当回避的公务员在同一机关或者单位报考该招录职位。报考人员与合并岗位的用人单位有回避关系的,不能报考合并岗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军人;

6.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允许报考已取得的学历);

7.工龄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注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指南(附件3),确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5月5日9:00 2015—65438+5月8日06:00。

查询时间:5月6日9:00 2015—65438+5月9日06:00。

报名网站:www.dzrs.gov.cn(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报名的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要求信息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预审前多次登录并填写报考信息的,前一次填写的信息将自动被下一次填写的信息替换。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通过,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等相关文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分。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网上公布。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补充。

(3)网上支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次日至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65年5月6日9:00-2065 438+0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需缴纳笔试考试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相关考试费用减免的农村贫困大学生和城镇居民,无需网上缴费,按规定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2015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指南》(附件3)。

(四)报名材料和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公务员录用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审查),并于2065438年5月26日9: 00至2005年5月30日9:30期间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5)裁员计划及其他。对最终报名人数少于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照1: 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减少的职位报名后,将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考取消聘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需要现场目测的除外)。

对地处偏远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规定比例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申请人必须参加所有考试,其分数才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使用相同试题,测试内容适当增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申论》试题按工作性质分类:A类试卷用于政府事业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工作职责,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岗位;适用于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外,履行机关综合管理、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65438+2005年5月30日。

早上好。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 ∶ 00-17 ∶ 00(甲类、乙类、丙类)的探讨

笔试地点定在我市。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和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测验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根据就业计划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不足10时为1:3;10人以上(含)为1: 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未达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结果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提交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五天未将相关材料提交用人部门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满年累计,截止日期2065438+2005年5月5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动词 (verb的缩写)采访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当场评判,每个评价要素去掉一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采取考官和考生双抽签的方式。各面试室除1监督员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邀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考试费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身体检查和检验

(一)医疗检查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先从高分中择优录取(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部门或单位公开选拔,下同),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因高分一选过程中弃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认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非竞争岗位,拟认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面试室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用人部门同一就业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填补。凡无故放弃体检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将记入全省公务员诚信档案库。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体检时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报考者,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与体检工作人员串通或请他人代替体检、调换、更换化验单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给予其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3)调查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全面选拔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果是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七、就业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有严重问题且有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则暂缓聘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从报名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基层检察院新聘检察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向上级部门调动,上级部门不得以借用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调离聘用单位。

八、就业计划和招聘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聘用计划和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九。其他人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评卷的人员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和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的名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追究责任。对非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的违规行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查处。

全市公务员考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

1.本市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dzrs.gov.cn)网站和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一定要登录准确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名。

2.有关资格条件和资格初审,请直接咨询用人部门。电话号码请参考附件1和附件2。

3.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129,2687677。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4-2345119(市考试评价中心)

附:1。2015德州市各级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2015德州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65438+2005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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