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去韩国劳务怎么样?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不断扩大,境内外一些非法中介打着向境外输出劳务的旗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中介利用人们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无知,试图在国外“打工”“赚大钱”,表演各种并不高明的把戏,致使大量“淘金者”上当受骗,梦想离开家乡,不仅使他们及其家庭遭受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恶劣的国际影响。为维护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领域的经营秩序,维护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和派遣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商务部加大了对外劳务合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了对非法中介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专门设立了劳务派遣投诉机构。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近期开展的联合打击非法中介的专项行动,投诉中心将从近一年来收到的针对非法中介的投诉举报中梳理出一些具有代表性和警示性的案例,以期通过这些案例提高劳动者辨别“合法渠道”和“非法渠道”的能力,提供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途径,增强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引导其向合法经营的企业寻求服务。案例一:江苏省姜堰市农民韩某仁看到一则小报广告上的消息:南通某公司正在招聘建筑工人去以色列,月薪500-600美元。根据这个小广告,韩等38人找了一家公司报名。在后来的半年多时间里,韩等人为了办理各种“手续”,为了向A公司缴纳各种“费用”,往返于姜堰市和南通市之间20余次,但为了实现自己的出国梦,也顾不上计较。当韩等人在A公司办理各种“手续”,并各向A公司缴纳5.8万元后,A公司终于为韩等人办妥了“出国手续”。几天后,韩等人在A公司领队的带领下从广州出发,搭乘“出国打工”航班。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让这群单纯的农民不可思议。当飞机降落时,韩等人惊讶地发现,他们的落脚点不是以色列,而是印度尼西亚。面对提问,领队谎称到达目的地前,让大家玩一玩,开阔一下眼界。之后又飞去了泰国和香港,领队采取了同样的欺骗手段,再次带领这些打工者去那里游玩。但让韩等人没想到的是,飞机终于从香港回到了始发地——广州!韩等人的出国梦破灭了。更不幸的是,回国后,A公司采取拖延措施,拒绝退还韩等人支付的费用。经过一年多的协商无果,韩等人终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被公安机关侦破后,真相大白。A公司原来是一个内外勾结,以各种手段为掩护从事走私的非法中介团伙。他们本打算通过秘密申请旅游签证的方式将韩等人骗到国外,再由国外同伙将韩等人骗到当地老板那里做黑工。只是因为外地同伙没有和当地雇主协商,韩等人才莫名其妙地出国旅游。案件审查对我国境外劳务领域的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因此缺乏区分“合法渠道”和“非法渠道”的能力,这是近年来一些想出国的劳务人员屡屡受骗的重要原因。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必须具有商务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资格证书。受经营公司委托招聘国家工作人员的单位,应向被招聘人员提供《经营公司委托书》和商务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所以,辨别“合法渠道”和“非法渠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看企业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如果韩等人了解了上述政策,在签订合同前就在这个环节上指认了A公司,就不难识破A公司这个非法中介的嘴脸,后面发生的不幸完全可以避免。想要出境的劳动者,可以按照以下方法鉴别某个商务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一是可以要求商务公司出示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资格证书复印件,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了解商务公司的经营资格。二是运营公司委托的代理机构招人的,可以要求其出示运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果知道经营公司有经营境外劳务的资质,最好向经营公司了解代理公司。第三,相关咨询可通过商务部网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站,或当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外经贸委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进行。案例二鞍山的周提起在国外工作的经历,就像做梦一样。一年前,按摩小姐周女士想去国外发展。因为国家禁止在国外从事按摩,当她得知非正规的B公司可以做这项业务时,悄悄赶去交涉。B公司收到周小姐的3万元人民币后,很快与她签订了一份“合同”,在马来西亚一家美容院做两年按摩工,并为她办理了去马来西亚的商务签证。当周小姐询问她去上班的情况,以及为何持商务护照时,B公司谎称是为了方便出境,所以与工作无关。周小姐相信了。几天后,周小姐顺利抵达大马,正如她暗中说服B公司?quot神通广大,祸从口出。有一天,同事看到周去马来西亚的证件后,不安地说,你拿商务签证不拿工作许可证干什么?这是非法工作,签证过期不出境者,犯非法拘禁罪。一旦被抓,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他们将被罚款和监禁。周小姐被告知后惊慌失措。就在她整天担心自己非法身份的时候,B公司在马来西亚的代理人黄找到她说,只要你给我265,438+0,000令吉打通关节,我就可以帮你成为移民,让你在马来西亚立足。此刻,周小姐似乎看到了希望,她相信了黄的话。按照要求,周小姐将19000令吉和500英镑交给了黄某,但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黄某收到钱后不仅没有为她办理移民,反而继续以各种理由向周小姐要钱。周小姐终于对黄绝望了,但当她强烈要求黄归还这笔钱并送她回中国时,黄变得很凶。虽然他没能成为移民,但他为经营这段关系赔了钱。此刻,周小姐不敢起诉这位官员。她因为害怕暴露自己的非法身份而入狱,但她又无法忍受黄等人的欺凌和诈骗。在悲痛和绝望的情况下,周小姐鼓起勇气,走进了我们的驻马大使馆。周小姐终于回到了祖国。她本打算通过非法中介实现自己去马来西亚当按摩小姐的愿望,但她比自己聪明。她得到的是噩梦和无尽的遗憾。案件回顾在案件中,周对乙公司的非法中介性质有所了解,但对非法中介在社会上的种种劣迹和后果并不了解,因此对非法中介的欺骗行为及其可能对自己造成的危害缺乏了解。在出国欲望的驱使下,这类劳动者在选择出国渠道时往往表现得如饥似渴甚至铤而走险,心存侥幸,因此很容易落入非法中介设置的陷阱。周的经历警示人们,对非法中介抱有幻想,为其花言巧语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该案提供的另一个警示是,近年来,通过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组织劳务人员出国,是非法中介的常用手段。持这种签证在当地打工往往与签证国的相关法律相违背,而很多劳务人员对签证国的相关法律完全不了解,导致很多劳务人员以旅游或商务签证的身份非法打工,周就是受害者之一。根据马来西亚相关法律,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持有该国政府颁发的雇主就业许可。持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在该国工作是非法的,且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的有效期较短。逾期不离境的,将构成非法拘禁。对于这类非法劳工,马来西亚政府将实施逮捕、拘留、罚款和驱逐出境的惩罚措施。如果周知道这个情况,她看到非法中介在给她办理商务签证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就不会被他们的花言巧语给骗了。(未完待续)(摘自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