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学生除外)和国家在社会上承认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已满18周岁至35周岁(即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新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655)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品行良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被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不允许考生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注册程序
(1)职位查询
请登录天涯法(网址:)和天涯正义网(网址:)查询相关信息。
如需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等信息,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7)。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如资料不全,导致无法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虚报主要信息,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进展及相关事项公告,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允许同时用新旧身份证号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3月16日8:00至3月21日17:00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报其他岗位;3月21、17:00至3月22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经审核或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记住自己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否则无法进入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
(4)注册确认
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规定,职位数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始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减少岗位数量。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 * *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 * *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A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B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全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的人民警察职位也需要考“公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2065 438+2002年4月2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综合笔试成绩
(1)如果考试科目为两科,60%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主,40%以应用或专业为主。如果考试科目为三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应用占30%,专业占30%。
(2)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少数民族人员,按其综合笔试成绩的5%加分。
4.合格笔试成绩的界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少数民族地区市县(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划分。
(2)面试
1,被采访人。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报考人员招聘岗位数,在笔试成绩在上述合格人员中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职位数在10以上(含10)的,比例为1:2;招聘岗位人数不足9人(含9人)的,比例为1:3。
2.面试方法。面试主要是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省级招录单位和人事部门组织,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合格面试成绩的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少数民族地区市县(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划分。
5.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2高校毕业生需学校出具毕业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指管理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的考生,从在海南省服务并通过服务期满考核的“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中招录。笔试结束后5日内,团市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向所在市县相关部门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团市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办公室提供相应证明。提供材料不全或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申请人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其综合测试成绩。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修订)、《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2010修订)、《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警察)、监狱劳教单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通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实施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宣传和就业
各招录单位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公务员厅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报名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工作单位、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被反映有影响就业问题的,发现有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将暂缓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核查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省法检系统机关和省以下垂直行政机关及部分市县乡机关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录。招聘审批时,按照考生和个人志愿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岗位。具体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不及物动词相关问题的说明
(1)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在军队团及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自雇、个体户的人员,也可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在基层工作过,然后进入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也算是有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一是在基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名之日起计算;二是参加“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名之日起计算。首次受聘于基层特定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属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名之日起计算;四是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五是自主创业并在工商登记中办理手续的,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以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就业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灵活就业登记和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两年”是指截止201,2012年8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满两年。
(3)“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可报考公务员,可报考定向招录岗位或其他岗位,但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再执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四)报考同一职位的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排名: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再次相同的,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再次相同,需要加试,加试按照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5)关于“第二学士学位”的解释,请参见《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试行办法》(/public files/business/html files/moe _ 621/201001/81944 . html)。
(6)申请人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02年8月31日2065438之前。
七、注意事项
(一)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政策问题,可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
(2)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指导专业目录(试行)》确定。未列入本目录的专业,根据专业类别、名称和课程设置确定。
(3)拟录用人员在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省级公务员招录部门认定的其他同等效力计算机证书的,可免试。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和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的考试。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五)公务员招考信息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网上搜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98-65371866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办公室: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2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