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济南公租房预登记6月10开始。
济南市公租房预登记将于10月30日10至110正式进行。凡参加预登记并符合公租房正式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单身职工,优先进行摇号。
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
(一)家庭申请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想要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满足三个标准。
1,本市六区、高新区常住户口(承包地、宅基地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的家庭(含无业),单身者须年满40周岁。
2.收入标准: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000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40岁以上单身住房的困难标准是无房。
(对于家庭现有住房,这次也做了具体说明,* * *包括五种情况。
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租住公房、与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独居住(私有住房或租住公房)、已转让或享受货币拆迁不满五年且不能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有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租住廉租房的家庭,不再进行预登记。
(2)单身员工申请标准
1,市级以下(含)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含)。
2.本市市区无住房。
三、济南公租房价格
公租房租金标准将由政府指导。基准租金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市财政部门制定,每两年向社会公布1次,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平均租金的70%,根据贷款利息、地段、朝向、楼层、物业服务标准、维修费用、租赁对象类别、收入等因素确定。
四、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预登记程序
(一)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预登记程序包括
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将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一)和表(二)、申请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提交单位所在区(含济南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下同)填表登记;街道办事处汇总后,将预登记表(1)和表(3)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报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单身员工预登记程序包括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填表报名;工作单位汇总后,将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四)、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报送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预登记表由单位、街道办事处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也可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