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市浦东新区小学招生操作细则

招生目标

小学招生对象为:2005年9月1、2065438+8月31日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无法进入当年学校的,可向浦东新区招生办(以下简称“招生办”)申请延期一年入学。最后一年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者,可向招生办公室申请入学。

公立学校招生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地点和录取条件安排入学。(1)入学条件和安排

1.户籍与本区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中的一方,户主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单独或与* * *拥有全部产权);如果孩子(少年)是户主,房屋的所有权人必须是适龄孩子(少年)本人(单独或与* * *拥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或与* * *拥有全部产权)。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在当地户籍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口迁入日期和房产证上登记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2021年,该区继续实行“一户一门牌,五年内同一学校只安排一次对口招生(同一户二孩除外)”政策(以下简称“五年一孩”政策)。各相关学校要建立相应新生信息数据库,加强新生信息比对。从2022年开始,部分学校将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设置时限。

在学校相应招生区域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招生办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时间安排招生,对超出部分统筹安排(详见学校发布的招生通知)。

2.本市“人户分离”的儿童(少年)(具有相应房产证的住所):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或* * *拥有完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或* * *拥有完全产权)。安排好区域内“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子女(少年)后,根据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安排入学。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是2021年4月23日,办理入住手续的截止日期是10年8月。

3.符合入学条件的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住所具有相应房产证,房屋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子女(少年)本人(单独或* * *拥有全部产权)或父母(单独或* * *拥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在居住地没有相应房产证的,按照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10。

4.拆迁户子女:因搬迁原因未将户口迁入安置地的,或者所居住的安置地物业尚未出具房产证的,安置地配套学校已经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凭搬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单独租房的话,统筹安排入学。

5.在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必须是儿童(少年)的父母(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其居住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安排入学。

6.户籍“人户分离”(居住无相应房产证)的市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外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所在地入学。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照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初中招生报名和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截止时间为4月13。小学招生报名和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7.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上海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上海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1,不含。因疫情防控需要补缴的除外)或连续三年(自首次登记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已在解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

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当与其父母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一致,居住地址在本区。

在园适龄儿童原则上在幼儿园入学,其入学统筹安排。不在园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就近的区级指定报名点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初中就读,具有小学学籍且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统筹在小学就读。五年级随迁子女为新来沪人员,需要在本区就读初中六年级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有名额的公办初中自行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时间为8月10。

8.残疾儿童(少年):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可直接申请入读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浦东新区补充学校、浦东新区智立学校或浦东新区观澜小学、浦东新区高星小学、浦东新区新昌实验小学、浦东新区书院小学、上海宣桥学校开设的特殊教育班。

9.港澳台省适龄儿童(少年):港澳台省学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在安排入学时,他们会根据学校的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10.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外籍学生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中国人和外国人须有居留许可页和有效入境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在安排入学时,他们会根据学校的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1.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除上述人员外,其他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由招生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信息披露

3月19日,公办学校相应招生地点等相关信息在浦东教育网(网址:/jyj/)的“入学考试”栏目进行了公示。

(3)入学信息登记

(1)招生信息报名。4月8日至4月23日,本区公办、民办幼儿园三年级(含)以上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未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本区指定地点登记入学信息(见附件),领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通知书》。4月23日是本市小学招生信息登记的截止日期,此后不得更改招生信息。

(2)上传学生照片。家长在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于4月23日前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上传适龄儿童照片,作为入学的重要依据。

(4)招生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小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30日。完成注册后,不得再次注册或更改注册信息。

(5)入学安排

招生办负责安排本区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适龄儿童和公办小学毕业生入学,5月8日前完成。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和小学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安排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在民办三级幼儿园和以招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于5月12前完成。

(六)信息抽样与核实

5月6日至5月7日,招生办对部分已完成招生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证件材料进行了抽查。

(7)入场验证

5月14日前,招生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短信向公办小学家长发送第一批核查通知,告知其公办学校的核查安排。5月15日至5月16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实。

5月28日前,招生办将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短信向公办小学家长发送第二批核查通知,告知其公办学校的核查安排。5月29日至5月30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实。

小学验证时需要携带的文件: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积分通知书、上海市居住证或学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证明;

(三)港澳台地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中国大陆居民港澳居住证、中国大陆居民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4)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本人有效签证、外籍护照(须有中国人和外国人居留证页、有效入境签证)和外国人在本市住宿登记表;

(5)产权证和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等。);

(6)搬迁协议、廉租房证明、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等。);

(7)本市户籍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8)学籍信息(本地注册小学五年级学生,从外省市回上海的必须提供,包括:国家注册号、原学校名称、年级、学籍信息等。).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市网信办”网站中的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招生

私立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批准并公示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报义务教育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注册招生。(1)网上报名

拟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28日。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1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可填报1民办小学调剂志愿。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8日。每个学生可填报1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可填报1民办初中调剂志愿。注册完成后,不允许再次注册或修改或放弃注册信息。

(2)录取

1.直接进入私立一贯制学校

希望直升我校的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在4月2日至4月13日查询毕业信息时,必须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单”中选择“直升我校”的愿望。如果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择“直升我校”的志愿,将不会被我校直接录取。

4月19 -20日实施民办九年义务制学校直接入学。愿意选择“我校直飞”的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飞人数的,全部为直飞;如果愿意选择“我校直飞”的人数大于无飞行员直飞计划人数,区教育局将组织招募全市统一的计算机随机录取软件,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在我校未能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由所在区教育部门按公办初中入学政策进行入学。

2.私立学校的自愿入学

5月17日至5月18日,根据学生网上志愿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计划,招办使用全市统一的计算机随机录取软件,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同时将进行志愿的计算机随机录取,并产生序号。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短信通知家长计算机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查询。一旦被注册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5月19日至5月20日,区教育局组织对民办学校单独计划招生的学生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单独计划的报名条件。未通过验证的学生将不会被录取。学生报名志愿调剂的,按志愿调剂相关规则录取。

5月23日-5月24日,我们将根据志愿录取报名情况调整志愿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志愿随机录取的顺序号录取空缺计划数。民办学校志愿招生结果产生后,“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家长电脑随机招生的结果,家长也可以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查询。已注册的民办学校一旦转志愿录取,不得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3)录取通知和核实

5月20日起,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注册系统”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于5月27日完成招生工作,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招生办。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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