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是什么意思?中国有哪些法律规定?
IPO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上市)。“IPO”是指新股上市。未上市企业,通过股份上市,可以使股份的全部创业资产膨胀,当股份出售后,可以获得一笔扩大再生产的收入。美国IPO大幅增加的背景是企业家精神、风险投资、会计律师事务所和投资银行家,他们为风险企业提供发展资金、金融、税收、法律等业务和商业法规,以及人事管理服务,形成了完整的IPO体系。这些股票事务参与了从风险企业成立到股票标准公开上市的全过程,形成了IPO行业。根据日兴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美国风险企业的成长一般经历三个阶段。创业企业初期,天使(个人投资人)做了1 ~ 2年的研发投入;风险企业运行2 ~ 5年后,产品出厂,然后风险投资;当产品销售步入正轨,投资企业想要扩大生产时,可以通过IPO筹集大量资本。这个过程能尽快完成吗?风险企业能成功吗?关键看企业家精神和IPO行业的支持。与美国相比,中国在这些方面还是非常欠缺的。首先,充满创业精神。美国人不会让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大企业阻碍他们的未来。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进入大机构或大企业后,很快就会加入企业家的行列。美国人的理想是成为企业家,而作为企业家,你必须做出成绩。二是风险投资、会计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家发掘发现风险企业,努力支持IPO。在美国,天使对企业进行初始投资。风险投资不仅投资于企业,还参与企业管理、销售计划、财务战略和人才招聘。美国的会计律师事务所也参与风险企业的IPO运作,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和咨询费。服务费一般很便宜。在美国,不仅美林这样的大投行拥有很多高科技、生物、电子通讯、互联网等高风险企业,一些中小投行的风险企业投资者也超过1000家,有的甚至还有一份等待企业名单。这些投资银行家在美国各地挖掘、寻找风险企业,努力将其培育成上市企业。在中国,情况大不相同。一项风险技术很难找到“天使”。即使有,也是国企或者国有科研机构,虽然有时候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风险投资和会计律师事务所几乎不参与IPO运作。他们只在企业开始设立或申请上市时,或遇到法律纠纷时,才与企业发生关系。我国风险投资的投资理念是短期的,很少关注企业的成长性,这在一个股市的“基金内幕”和“股票非法炒作”现象中就可以体现出来。中国的投资基金还很不完善。直到现在,信托法和投资基金法还没有出台。一方面,大量散户在技术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进行非理性投机;另一方面,投资基金数量少、规模小,难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国的投资银行家就更少了,中国人很难把自己的钱委托给别人管理,这与缺乏信任责任和约束有关。在美国,投资银行家到处挖掘、搜集风险企业,培养他们进行IPO,而在中国,只有风险企业上市,他们才聘请投资银行家进行“上市包装”。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风险企业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券商、投行的费用相当昂贵,尤其是寻租费远高于服务费。建立中国的创业板市场,迫切需要树立企业家精神,培养风险人才;建立我们自己的“风险投资、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家”等IPO机制,形成我们自己的IPO行业。我们知道,风险企业的高风险来自三个方面:技术、市场和管理。由于技术和信息的不对称,中小投资者很难通过直接投资风险企业来抵御市场风险。因此,需要培养大量的机构投资者,例如,设立各种专业化的高科技投资基金,如网络股票投资基金、新材料股票投资基金、生物工程股票投资基金等。,而这些投资基金会做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由于投资规模大,客观上需要培养一批专家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规划,投资基金的强大实力也可能培养出一大批高水平的专家,他们可以对IPO企业进行判断和选择,进行理性投资。持有创业企业股份达到一定年限后,允许各类投资资金在股票市场流通转让,实现投资资金的退出。这样在专家理财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自己的IPO体系和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