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惠州中考体育考试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国家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逐步提高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改革和完善学生毕业和升学体检制度,促进社会、学校和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关注和重视,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市教育局体育、艺术、卫生处、教研室、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县(区)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参照执行。
二、考试对象
2014所有初中毕业生(含本市户籍的外地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2014初三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四、考试时间
2014 3月12至4月4日。县(区)中学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市属中学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方法
(一)考试组织
市直学校、惠城区学校、惠阳高级中学初中(属于惠城区考生报考市中学、惠城区学校的)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不含文化考试),其他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本辖区学校的考试。
(二)考试项目
必选项目加可选项目。必考的是200米跑;自选项目要么投实心球,要么立定跳远(根据《广东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设定)。
(3)评分方法
1.今年继续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将其纳入中考体育项目。2.5分的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各校将考生相关材料交县体育、艺术、卫生单位审核后报县教育考试院)。
2.2065438+200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成绩(总分)取两个考试项目的平均分。体育考试成绩以50%的比例计入中考总成绩。
3.2065438+2004我市初中毕业生体检成绩(满分52.5)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
(四)监考方法
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聘请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体育教师(或高校体育生)担任裁判,由裁判临时抽签分组,临时公布考点。县(区)教育局纪检组参与监督检查,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与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签订责任书。
(五)对中考体育竞赛获奖学生不再执行加分或满分的规定。
从2014开始,本市将不再对体育竞赛获奖学生实行中考免试满分的规定。这部分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体检。
六、残疾学生体育课的规定。
(一)经市残联确认丧失运动能力,并按有关程序免上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可凭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申请免上体育课,其成绩按3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二)在校三年期间因身体健康原因(如严重心脏病)被免修体育课和《学生体质健康国家标准》并提供健康档案(学生体检表)的考生,可申请免修体育课,其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30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的考生。)、严重营养不良和肥胖、明显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0型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凭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审核公示,报县(区)和。此外,这类考生还可以在所开设的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考试,其实际成绩的70%将折算为体育考试成绩。
(四)临时受伤考生可凭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申请延期考试,延期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确定。在延迟考试时间内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报县(区)、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后,可免于参加体育考试,其体育成绩按2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补考时间4月16前,各县(区)集中一次性补考。
七。组织工作和要求
(一)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1.组成: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体卫科负责人、各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考试中心)。
2.职责:组织相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检查、指导、监督体检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初中毕业生体检办公室的职责
1.检查监督体育考试监考人员的组建和监考人员的培训。
2.免试体育和延期学籍资格审批。
3.检查落实各考区考点准备工作。
4.协调市直学校和惠城区的考试工作。
5 .对各县(区)的考点进行监督。
6.查处体检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
(三)考区和考点的设置和要求
全市设市区、惠阳、惠东、博罗、龙门、大亚湾、仲恺七个试验区。原则上每个考区设2至4个考点。
1.每个考点有1主考官,1副考官和若干工作人员。
2.各考区要安排好本考点考试项目的时间安排,组织好各校的考试。市中考体检必须在4月4日前完成。考生于4月9日10查询成绩。如果他们的分数错了,应该在4月14到他们学校报名,然后学校报他们所在县(区)的教育考试中心,中考结束后不再审核分数。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于4月23日前将考试成绩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3.考点的选择以完全符合考点标准要求、有利于封闭、靠近大部分学校为原则。200米以上的田径场原则上可以设立考点。各考区确定考点和考试时间后,于3月7日前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4.各考区要认真检查考试场地、设备、安全措施和医疗后勤条件的落实情况。
5.各考区负责受理本区域内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和体检工作。
6.各考区要与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
7.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经考区主、副主考研究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可另行选择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老师和相关学校。
(四)考点的规定和要求
1.考点所在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特别注意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考点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的场地和设备,有评委和工作人员休息室。
3.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张贴相关考点规定和考生须知。
4.考点要有医疗点和茶水供应点。
5.考点实行全封闭,除考生、监考人员、纪检人员、监考人员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点。
(5)对参与学校的要求
1.学校要做好对学生和家长的中考体育考试宣传工作。
2.做好考生考前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体检异常考生按本方案《考试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处理。
3.做好《体育测试成绩卡》的填写、登记和盖章工作。考生姓名和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为考生在中考中使用的编号)以各学校向市教育考试中心上报的数据为准,不允许对每个学生重复或遗漏。
4.协助残疾和严重心脏病学生完成免试、缓期等相关手续。
5.各考区应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参加体检。每个学校必须有一个负责考试的校长。考试前会认真统计考生人数,报考区统一安排。
6.考试时,各学校要做好学生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领导和老师组织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回来的路上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7.学校要服从考区安排,尊重监考人员,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8.学校要在考试前将学生分班、分组、整理,并协助监考老师检查考试成绩。
9.学校不得向监考人员赠送物品,不得请监考人员吃喝。
(六)对候选人的要求
1.备考,学习考试的相关规章制度。
2.残疾和患有严重心脏病的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免试和缓征手续。
3.考生应实事求是,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谎报病情。建议有既往病史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到医院进行体检(包括心电图、脑电图),防止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考试意外。建议考生参加考试,人身意外险。
考试前,你应该检查一下你的报名号。考试时要自备考试服和运动鞋,全队由监考人员分组记录。
5.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中国招聘体检结果登记卡》进入测试;考前充分准备,考后放松。考生要注意安全,以防意外。
6.考试结束后,一定要关注监考老师看报纸的结果。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疑问,应及时向监考领导反映。
7.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不在考点内打闹。
8.考试结束后,必须退出考点,不得留在考点,不得纠缠监考老师。
9.礼貌待人,尊重监考老师,服从裁判。
10.发现监考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监考人员或者纪律检查人员书面报告。
(七)监考小组的组成和监考人员的职责。
1.市直属学校和惠城区监考队由大中专院校体育专业学生组成。各考区考试监考组成员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抽调,但不得聘用有体育联考任务的教师担任监考。参加考试的学生直接参与监考。
2.每个考区每个考点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其中监考人员1名,副监考人员1名,学科监考人员1名及以上,监考人员2名及以上,监考人员若干名。监考老师临时抽签分组任命。
3.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评判方法,平等对待考生,做到统一标准和尺度。
4.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5.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持证上岗。
6 .考试前,监考组负责人应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监考老师要对考生亲切热情。
7.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监考人员提前30分钟),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考区负责人同意,可以离职。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严禁开启,不准私自与外界联系,不准离岗。
8.报到组会在考试前30分钟联系参加考试的学校,并收集该校所有考生的报名表。监考人员应对缺席和延期考生进行登记,并做好分路、分项工作。监考人员召集考生到指定地点集合,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9.监考人员应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10.每次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会当场宣布成绩。
11.注册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监考人员应会同监考人员(副主考或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共同更正,并分别签字。
12.考试结束后,报到组组长应核对考生成绩登记表,无误后,装袋密封交考点考试科保管。每次考试结束后,考官会立即将考生成绩登记表交县(区)教育考试中心。
13.考生参加考试监督的要求(附后)
八、纪律要求
(一)严禁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纪问题,由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二)各考区监考人员和纪检人员要严格控制监考纪律,市教育考试中心可随时对各考区的考试进行抽查或复试。一旦发现问题,可责令其停止或重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在考试中,对不负责任的监考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或更换。情节严重的移交市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四)各考点不得用公款请吃喝,学校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送礼,监考人员不得接受学校和个人的任何馈赠。考区设立举报制度和现场投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并予以通报。
9.各县(区)应于4月30日前将本县(区)初三毕业生体检情况上报材料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电话:2399322,邮箱:li98502 @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