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确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链接
考生收到面试助理的面试邀请,进入面试室进行正式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2)面试方式:考生随机抽签确定专业面试题目,考生当场作答。考生答题数量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
(3)专业面试内容:以已出版的复试参考书为依据,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积累。
2.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面试室。
(1)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2)面试方式:考官口头提问,学生现场回答。
(3)面试内容: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趋势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注意事项:考生应按照国考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面试结束者不得返回候考室。如因各种客观原因导致面试中断退出系统,可联系二级招生单位应急联系人后重新登录进入等候室等候面试;如长时间无法登录或候考室考生已全部完成复试,请联系二级招生单位紧急联系人重新安排面试。
(5)考生自我介绍时,需报出自己的复试号(复试号在公布的复试名单中查看),无需介绍姓名。
3.同等学力考生参加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将参加网上远程复试形式的加试。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继续参加加试,不得离开面试室。
(1)面试成绩:100分中,考生必须通过加试成绩(60分以上)才有资格录取,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方式:考官口头提问,学生现场回答。
(3)面试内容:以已出版的加试科目参考书为准。
第三,录取
接纳原则
1.研究生招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的原则。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2.按照第一类考生的类别和后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的原则选择最佳考生。
(1)考生类别为: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以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业务一和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确定),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时提交材料或弄虚作假的;
(2)复试总成绩300分及以下者;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中有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
(5)报考学校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