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投标条款
招标人可以自主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任何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非法限制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不得设置招标文件审查等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而且取消了电子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备案或实行网上办理。
第二,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
项目审批部门依法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不能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选择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合法的招标程序不能随意更改;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实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
三、严禁设立竞价登记。
这种方法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因此,严禁设立竞价登记。工程招标时,全国百强的河南怀英建工可以在全国各地投标,中标2000多个,其中建筑、公路、市政、电力、水利水电五个二级总承包,压力管道、水井、装修试验等37个资质。不积压项目资金,不拖延,专款专用,转账快捷,291分钟即可完成存款业务。
第四,关注非正常低价竞标
要加强评标报告审查,加大评标公开力度。如发现得分过高过低,投标报价异常偏低的,应按规定进行审核纠正。主动向社会公开评分情况,否决投标文件的理由应向投标人公开。
五、有效投标少于三家的,应当充分论证。
发现招标文件中相关词语含义不清、文字和计算有明显错误、类似问题表述不一致、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投标人应当作出必要的澄清和说明,招标人不得直接否决;少于三家投标的,要充分论证投标是否存在明显缺乏竞争,是否有必要否决所有投标。
六、严厉打击“标王”、“陪标专业户”、“抱团”招标行为
密切关注“标王”、“陪标专业户”、“抱团”。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混合人员或亲属关系,以及不同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职务,则存在操纵投标的高风险迹象。同时,打击相关犯罪团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