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中国有多少艘船?

根据日方提供的资料,抗战胜利后留在中国大陆的日本军舰有2169艘,总吨位82839吨。但真正可用的只有192艘,占19134吨。其中包括19型军舰(3艘可服役)、7艘驱动潜艇(6艘可服役)、3艘小型潜艇(2艘可服役)、6艘鱼雷艇(3艘可服役)、200艘小型炮艇(大部分不可使用)以及大量的“惊天动地”号自杀艇、各种小艇和帆船。品种和数量极其复杂,但真正的使用价值并不高。在南京、上海、九江、武汉、青岛、舟山、厦门、台澎、广州、海南,日伪船只的接待工作已基本完成。详情如下:

1,南京区:接收60艘,保留50艘,归还6艘,击沉4艘。

2.上海区:接收船舶454艘,其中扣留船舶106艘,归还船舶1艘,移交船舶203艘,出借船舶2艘,击沉船舶2艘。

3.鸠江区:接收船舶54艘,其中留存39艘,归还3艘,出借5艘,沉没2艘,出售5艘。

4.武汉区:接收船舶65艘,其中留存35艘,返还5艘,移交17艘,出借8艘。

5.青岛区:接收船舶169艘,其中留存88艘,返还26艘,移交46艘,租赁9艘。

6.舟山区:接收船舶40艘,其中留存34艘,返还1艘,移交5艘。

7.厦门区:接收80艘,其中留存61艘,归还8艘,移交10艘,击沉1艘。

8.太蓬区:接收船只296艘,其中留用249艘,出借40艘,击沉7艘。

9.广州区:接收船舶56艘,其中留存23艘,返还14艘,移交19艘。

10,海南区:接收船舶76艘,其中留存63艘,移交8艘,出借3艘,沉没2艘。

留存部分是指748艘,发给中国海军各部队使用;归还的部分是指该船原来是日军掠夺的各种中外民船主,现在归还原主,共204艘;移交指308支非海军部队;允许向各个机构进行贷款,* * * 58艘。还有812“洋摇船”(971吨)。

根据中国海军的记录,共接收8艘炮艇(安宅、鸟羽、士多、二建、热海、福建、隅田和五子),1小型驱逐舰(宇治),65433艘各型炮艇。此外,3艘日军缴获的美国和意大利浅水炮艇(1943年退出战争后)也移交给了中国海军。

抗战结束,中国海军保留舰船277艘,其中编队舰船192艘,报废舰船1100多艘。中华民国海军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海军作为太平洋战争的战胜国之一,参与了日本联合舰队剩余舰艇的划分,同时获得了一些盟国的捐赠舰艇。中华民国海军开始走出抗日战争的阴影。从日本方面,中华民国海军接受了八艘舰艇,包括五艘海防舰和三艘驱逐护卫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