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泸州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一、招生对象
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生)和5月30日前已在江阳区购房但未迁入户籍的产权人子女均入学。
小学:招收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允许推迟儿童入学政策年龄,但不超过7周岁(见附件2)。9月1日前年满7周岁及以上的子女,是主城区新登记的子女和5月29日至5月30日在江阳区购房但未迁入户籍的产权人子女。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未入小学一年级的证明。出生在江阳区的需要提供在幼儿园就读证明。
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的校外子女。
区属普通高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少年。
区职高: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公民均可报考。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小学新生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月5日;主城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5月11至5月12;主城区户籍,5月30日前已在江阳区购房但未迁入户籍,但在主城区外就读的产权人子女,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8日。
小学毕业考试时间:6月下旬。
初中毕业考试时间:5月初。
高中招生统一考试时间:6月中旬。
职业高中报名时间:5月中旬。
三、招生方式
凡为招生对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凭户口簿;5月30日前已在江阳区购房但未迁入户籍的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份材料(下同)进行登记:(1)购房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用于抵押;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网签和查档证明);(2)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3)购房人随子女的户口簿(购房人户口簿不提供适龄儿童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的登记信息以户口簿为准。
凡在江阳小学就读且无江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毕业检测。如确需在我区学校参加毕业检测,经学校同意后,可在该校报名参加毕业检测。在主城区公办学校就读且无主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继续在我区主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初中。在小学统一入学,在主城区初中有空余学位的,经区招生领导小组同意,通过抽签确定列入初中名单。
严禁普通中小学重复招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儿童资格,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严禁伪造学生假户口本。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