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任命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民政局现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1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管理八级),职责:

(一)对馆长负责,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二)协助馆长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做好政策法规的监督执行工作。

(三)配合馆长做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搞好职工队伍建设。

(四)为馆长决策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馆长外出时,受馆长委托,临时负责图书馆的全面工作。

第二,申请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思想进步,品德良好,廉洁自律,事业心和事业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民政、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或金融专业。

(六)在殡葬行业机构担任中层正职(管理9级)3年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公墓管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3月31,2065438。

(7)45周岁以下(0972年65438+1年10月65438后出生)。

三、对象的范围:

江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要求,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者均可报考。

(二)必须征得现工作单位的同意。

(三)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四)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者正在受其他行政处分的人员,受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五年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和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适用。

动词 (verb的缩写)应用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3日至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江门市广新路18号5楼)办理现场报名:

1.填写完整的《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公开聘任申请表》(见附件,双面打印);

2.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以下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明,如缺少学历证明,考生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5.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2)注册要求

报名者应诚信报名,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全面、准确。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要按时间顺序填写年、月、年、月、地、单位、工作学习、任一岗位,从高中开始。对于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一定要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的名称。为了便于民政局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不得遗漏,以免影响审查。

(三)资格预审

民政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等的重要证件。).申请人伪造、涂改证书或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取消资格。

第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在市人社局的监督下由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表述为准。

面试满分100,合格分数线60。面试结束后将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纳入聘用范围。

七、体检

面试合格者,排名第一,列为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以主评委得分决定名次。体检由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调查

民政局对考试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资格审查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考者真实情况与岗位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伪造、变造证件、证书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职工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审核通过的,市人社局将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X.试用和雇佣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出具同意就业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转移、签订录用合同等手续。

Xi。联系电话号码

报名电话:民政局张老师0750-3503120;投诉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50-3873702、3873786。

附件:江门市殡仪馆副馆长公开聘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