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者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
2.申请人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创业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7年(硕士及以上学历者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含),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或持有城镇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1年以上(含);
4.申请人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不将申报的经济收入作为考核条件。);
5.申请人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无力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融资购房。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55平方米的,视为直系亲属无能力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融资购房。
扩展数据:
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1,宣布上市。区收储机构公布已签约移交的房源信息。
2.摇号分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根据房源信息自主选择待租房源,携带《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批表》和申请人有效证件到区收储机构进行登记。两个以上申请人同时申请住房的,由区收储机构抽签确定配租资格。
3.登记看房。取得公租房分配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持有效证件到住房所在区域收储机构实名登记看房,限定只能申请的房源。
4.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对所看房和租金无异议的租户,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与房屋所在区收储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取消配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