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38+10月26日,长沙市天心区报告检出5例无症状新冠肺炎感染病例。

感染者1:夏,女,年龄21,芙蓉区某病例密切接触者,已闭环转送定点医院。

感染者2:龙某梅,女,22岁,芙蓉区某病例密切接触者,已闭环转送定点医院。

感染者3:何某,女,21岁,芙蓉区某病例密切接触者,已闭环转送定点医院。

感染者4:李某叶,女,20岁,芙蓉区某病例密切接触者,已闭环转送定点医院。

感染者5:许,男,28岁,长期为外地货运司机,现已闭环转送定点医院。

上述感染者已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经过初步流程调整后,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65438+10月22日

8:10在长沙火车站接同事项某。

22:00回到芙蓉区中山路三交花园小区的家,再也没有出门。

165438+十月二十三日

8:00去长沙冠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

22:00入住靖江东方酒店。

10月24日至25日

在靖江东方大厦的酒店房间没有出门,然后转到了天心区的隔离酒店。

165438+十月二十六日

16:00闭环转运至指定医院。

受感染者

与感染者1的轨迹一致。

感染者5

165438+十月二十六日

3:00,将货车开到天心区大托收费站高速;

8:00到达湖南兴威建材市场卸货,然后待在车上;

11:11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目前,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人员接触情况,并对其他风险人员进行排查。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尽快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投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请广大市民和长期工作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长春市防疫要求。外省及疫情严重省份人员要严格执行“提前报告、入省即查、三天必查”的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达后立即进行“落地检查”,前三天每天1核酸检测,第五天1核酸检测。到达不满5日的,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超市、农贸市场、美容美发、洗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如确实需要外出,应自觉佩戴口罩。来自西藏、新疆、内蒙古、甘肃、广州、佛山、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揭阳、湛江、阳江、茂名、肇庆、珠海、武汉、黄冈、石家庄、河南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等重点疫情相关地区以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的长期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告、全程封闭”的原则。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打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地方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证书阴性检查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场所和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的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市天心区检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5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