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交付流程

法律分析:1。发货通知。开发商书面通知拆迁户在约定时间内接受并移交回迁房。一般来说,交房时间是在通知发出后的30天内,所以拆迁户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2.验收:拆迁户按照原房屋被征收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进行房屋产权核实。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拆迁房屋,开发商在交房时也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这一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补偿给拆迁户的房屋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拆迁户可以拒绝在房屋交接书上签字。4.签署房屋交接书。拆迁户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到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付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