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车位20年到期后怎么办?
因为没有产权证,只有个人使用权或者使用权转让权,没有交易权。所以20年期满后是继续租赁还是弃租,主要看业主的个人需求。
泳池里的停车位。国家规定最长租赁期限为20年,但为了达到出售的目的,一般会在租赁协议中写明20年后给予50年的租期,或者地下车位与所购房产使用年限相同。这个车位20年后还可以用,也就是会和房子一样的使用年限。人防车位一般设在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一般在普通车位下面的楼层。封闭的大铁门是人防停车位的标志之一。在一些建筑中,人防车位和普通车位位于同一层,根据不同区域进行划分。从使用角度来说,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没有区别。
为什么现在的车位基本没有产权?
不是所有车位基本都能办理房产证。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可分为以下两类:
1.如果买房时将地下车位的面积划分为公摊面积,那么这种车位就拿不到产权证,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更谈不上转让。当然,要看清楚是不是购房合同中的公摊面积。
2.部分地下车位为人防车位,通常位于大部分车位的下层。人防车位是国家强制的,但使用权可以转让给个人或开发商。所以人防车位只出租,不出售,没有产权证。
另一种车位是可出售的车位,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产权70年。但这种车位需要缴纳车位总价4%的契税,1%的修缮基金,550元的登记费,5元的印花税。这也是很多业主向开发商购买车位后不愿意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最迟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非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否则应当予以批准。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依照前款规定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不予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和土地开发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