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地下车库归谁所有?
安置房地下车库的权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地下车库的产权已经明确登记在某人名下,所以产权属于此人。这个可以看产权证上的持有人来确定。
2.地下车库不属于任何个人,而是地面公共区域的一部分(如地面公共区域的物业车位),或者划分为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因此物业无权出租或出售这部分空间。
3.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这些单位已经取得了相关部分的产权证,因此可以用于出售、出租或其他合法用途。
4.地下车库的产权涉及到业主的分摊,所以这部分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并没有将成本和面积计算分摊到建筑成本和销售面积中,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车库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5.地下车库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所以车库的产权属于国家。
6.对于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此类车位属于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