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2006年8月29日)

在完成预定议程后,赛里木湖至果子沟口、果子沟口至霍尔果斯和清水河至伊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将于今天下午结束。这次会议,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这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把握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原则和重点,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第三,沟通了解拓宽了工作思路,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会议对赛里木湖-果子沟口、果子沟口-霍尔果斯、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提出了具体要求,任务和完成时限已经非常明确。关键是要狠抓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征地拆迁工作是高速公路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仅关系到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9月底前完成征地任务,10年底前完成房屋拆迁任务。因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州、县(市)、师、团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吃透政策,认真研究做好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抽调责任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集中力量抓好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做到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切实把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第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

要认真做好这三条高速公路建设的宣传工作,让公路沿线的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公路建设的意义。同时,做好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和教育公路沿线的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和服从公路建设的需要,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 克服只有局部和眼前利益影响全局和长远利益的思想,积极营造征地拆迁和公路建设的良好服务氛围。

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州、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迅速解决,不回避、不移交、不激化矛盾。第一,在整个征地拆迁工作中,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及时了解征地拆迁户的思想动态。二是加强矛盾排查,既要保证施工环境,又要维护群众利益。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尽可能把矛盾消化解决在基层,坚决做到“合情合理”,坚决杜绝激化矛盾和群体性事件。

第三,把握原则,依法办事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群众敏感,工作难度大。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稳步推进我们的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征地拆迁原则。依法、政策、程序是征地拆迁的关键。一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征地拆迁必须提高工作和政策执行的透明度。沿线各乡(镇、场)要广泛张贴征地拆迁公告,让群众掌握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在具体工作中,要以清查清单为依据,落实一户,兑现一户,解除群众顾虑,提高被征地拆迁户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允许任何人随意打开政策口子,不允许个人擅自发表意见,随意改变政策,坚决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二要严格按程序办事。通过走程序的过程,来打消群众的疑虑,达到统一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虽然征地拆迁时间紧,但是再紧也要按程序走,要依法有序进行。三要切实维护广大被征地拆迁户的利益。征地拆迁会给一部分人特别是拆迁户的生产生活带来一些不便,有的还会影响个人利益。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既要依法征地拆迁,又要站在征地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切实维护和实现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落实到位,取信于民。

二是坚持阳光征地拆迁原则。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加大。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各有关县(市)、乡(镇)、村、团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做扎实深入的群众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征地拆迁政策。及时听取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认真分析被征地拆迁户的诉求,能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绝不简单粗暴处理。群众担心的不是我们的政策,而是我们没有依法办事,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没有公开、公平、公正办事。因此,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特别严格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透明。公布的名单必须公布,特别是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拆迁数量和补偿费用等。,要通过不同方式向群众公开,把政策依据和补偿标准如实告知群众,防止暗箱操作。同时,要做好监督工作,设立群众监督电话,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真正把征地拆迁工作落实成为一项阳光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的落实直接关系到被征地拆迁人的实际利益,也是征地拆迁建设顺利启动和建设的关键。对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费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拆迁补偿要依法实施。同时,要严格管理补偿资金,严格遵守补偿支付程序,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确保按包干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拨付。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让百姓安居,有房住,有事做。这是保护他们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按照货币安置与土地调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解决被征地农牧民和农场职工的安置问题。赛里木湖-果子沟口、果子沟口-霍尔果斯、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在即,搬迁群众安置工作十分紧迫。各县(市)、乡(镇)、团场要有超前意识和大局意识,把移民安置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着节约用地、尽可能利用土地的原则,做好农民征地拆迁工作。县(市)、团场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尽快划定新的宅基地,加快搬迁群众的安置和建房工作。同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拆迁户房屋的审批、放样、办理等多开绿灯,方便拆迁户尽快搬进新居,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及时为公路建设提供用地。

第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各项工作均有落实。在这次会议上,明确了三条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的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总的要求是工作进度一天也不能耽误,不能提大问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地(州)、县(市)、师、团、国土资源部门要围绕这一目标,对照各自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时间,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同时,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三清四到位”,即工作目标明确、征地拆迁对象明确、人员到位、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政策到位,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按时顺利完成。每个参加这项工作的同志都要做到“三严”,即严格服从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好政策,廉洁自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禁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谋取私利。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合作和相互合作

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州、县(市)、兵团师、团等多个部门。为做好这项工作,各有关州、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要加强区域协作、军地协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工作中对存在或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建立督查通报和例会制度,及时讨论对策;对于难度大、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寻求上级帮助。

六、狠抓发展,全面推进。

会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会议安排做出部署,启动和开展征地拆迁各项工作。要迅速开展征地拆迁调查和建设用地划定工作,为补偿安置和及时审批建设用地打好基础。已完成征地调查的地区,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团场要尽快发布征地公告,防止抢种、抢种、抢建房屋。相关州、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建设用地申报所需相关材料和图件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上报审批。要确认权属、地类、用途、面积,做好征地调查工作。本着了解和尊重历史的原则,解决好原有高速公路用地范围的界定,明确新建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范围,确保用地单位和被征地拆迁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路沿线地方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要依法尽快办理砍伐树木占用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林地的手续,组织保护性迁移特种树木和砍伐树木,最大限度减少林业经营者的损失。公路建设需要征用大量耕地,必然导致耕地减少。各县(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做好基本农田补充划定工作,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

建设单位应尽快确定临时用地范围、工程土砂堆场范围,并报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在此,也请建设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当地县(市)、乡(镇)、团场和业务部门的工作,正确认识高速公路建设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团场的关系,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积极处理与沿线乡镇、公司的关系,争取干部支持;妥善处理与当地群众的关系,确保群众利益不因施工不当而遭受损失。同时,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地人民多做好事、实事,把便民设施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为建设单位排忧解难,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以先进的思维和饱满的热情提供服务,为征地拆迁和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赛里木湖-果子沟口、果子沟口-霍尔果斯、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建设拆迁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