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有什么新规定?
新股申购新规则自2016 1.5起生效,规则如下:
只有在1和T-2(含)前20个交易日无限售条件a股市值为每天654.38+0,000元时,才能申购新股,沪深市场分开计算;
2.客户在同一证券账户中有多个托管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市值。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应当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应当合并计算。
3.上海可认购1,000股,市值1,000元,深圳可认购500股,市值5000元;
4.只能购买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只有指定交易的账户才能在上海购买。客户只能第一次下单(按发行价买入),不能撤单;
5.认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 15-1: 30/60。
6.客户在购买时不需要支付认购资金。T+2日确定中签后,需要保证16: 00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新股申购的资金结算;
7.中了彩票但没有全额付款的客户被视为放弃认购。连续三次中签12个月但放弃申购的,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的次日起六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新股网上申购。
扩展数据:
新股认购方式
申购新股不需要缴纳申购资金。T+2日中签后,需要保证在16之前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新股结算。
目前申购新股时,系统会根据账户持有股份的市值来分配额度,只能认购额度。额度分配规则如下:假设T日为申购日,系统将自动计算该账户T-2日至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股票市值。
只有日均股票市值达到654.38+0万元以上,才能将额度分配到账户。10000元市值对应1000股认购,20000元市值对应2000股认购,以此类推。
另外,上海和深圳市场是分开计算的。要在深圳申购新股,必须有深圳的股票市值,在上海申购新股,必须有上海的股票市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新股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