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裁定

法律分析: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出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说以最高价购买,如果没有更高的出价,则收回给优先购买权人;如果有更高的出价,而优先购买权人没有表示,则拍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同一顺序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接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买受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三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利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场价的5%。

应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的,不得参加投标。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付的定金抵价,其他竞买人预付的定金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第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别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