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的评分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第五十四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除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所需的算术修正和价格扣除外,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调整。

第五十五条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根据评价因素的量化指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扩展数据综合评分法中如何合理设置评价因子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将综合评估法定义为:“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按照评价因素的量化指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作为政府采购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法律,还要懂得如何设计、制作和运用综合评分法。在此,笔者以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感悟,谈谈对综合评分表设计制作的理解和认识。

1,重量设计

价格:30%≤商品≤60% 10%≤服务≤30%

根据第52号法令。18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价格评估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合理设定价格分值,但价格标准统一的服务除外。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总分值的30%,且不得高于总分值的60%;服务项目价格得分不低于10%,不高于总得分的30%。这个权重是设计评分表的重要前提。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后面分项的设计工作就白费了。

2.价格设计

低价优先法的保单红利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价格评估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中国政府采购网-综合评分法如何合理设置评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