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签养爹

首先,如果他不尽赡养你的义务,那么你就没有赡养他的义务。当然要看具体情况。

但是,如果你父亲主观上放弃了赡养义务,事实是他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你就没有赡养义务。虽然我国《婚姻法》第21条?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1,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2.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3.禁止溺婴、弃婴以及其他伤害婴儿的行为。

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并存的,所以不是单独存在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的精神)。有义务就要有权利。不履行义务,自然就没有权利。换句话说,如果你父亲不履行义务,也意味着他失去了权利。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名义上被收养但实际上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或者已由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此项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有两个要素,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构成后扶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支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不同于赡养义务的本质特征。一般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支付生活费,也包括精神赡养,后一种义务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后。

因此,在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以解决维持生计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支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因此,一个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三个方面:物质上的赡养、精神上的安慰和生活上的照顾:

1,经济上赡养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没有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应当为老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子女与父母同住的,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同住的子女,子女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

扩展数据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父亲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在子女被要求抚养时,子女有抗辩的权利。

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抚养子女)有收养父母的义务。这个义务是合法的。子女不能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履行父母义务的前提。?

2.除非父母犯下严重损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否则原则上会丧失对子女的扶养权。如:父母杀死孩子,父亲强奸女儿,父母虐待遗弃孩子。

3.赡养父母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协商。

比如:定期支付抚养费,照顾父母生活,分担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等。药物治疗。

4.被囚禁的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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