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合同中的“签字盖章”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则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而不是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当然,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以当事人签字盖章为生效条件的,则以约定为准。

关于合同效力的具体问题可以参见《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审批、登记等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效力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满足时生效。附终止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无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适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者,视为条件失败。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有终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无效。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是纯益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可以不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对方可以督促法定代表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合同。撤销应通过通知进行。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委托人未声明的,视为拒绝追认。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合同。撤销应通过通知进行。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