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公租房申请条件

新邵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接下来我整理一下新邵的公租房申请条件,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新邵公租房申请条件

1,新邵县常住户口;

2.新邵县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5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含15平方米),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所购廉租住房对象不在保障范围内)。

扩展内容:

一、搬运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

2、低收入家庭由社区出具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

3.户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无房户出具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提供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6.其他相关有效文件。

以上证件需核实原件,复印件需报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处审批并附具备案。

注:以上1-5必须完整提供。如未提供或不完整,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办理流程

(1)接收表格的登记。凡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在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新邵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初审。申请表填好后,会提交到所属的社区。镇民政办将组织各社区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签署初审意见。

(3)复习。县住保办、民政局、财政局将对通过初审的家庭进行审核,并对部分家庭进行抽查。审核通过的家庭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张贴6天。

(4)宣传。县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县民政局对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家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并在新邵信息、新邵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家庭和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产部门申诉。(公示期为15天)

(5)分配。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根据租赁补贴家庭名单及补贴金额办理银行存折手续,并向个人发放银行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