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父母获得居留签证后移民团聚有什么要求?
主申请人的“长期保证收入”为每年最低27,365,438+09新西兰元,配偶每年申请40,084新西兰元(主申请人指担保人的父亲或母亲)。
申请人(父母)携带50万新西兰元的购房资金到新西兰(必须是合法收入的合法转移,且必须在移民批准之时起65,438+0年内转移到新西兰)。
担保人(子女)的年收入至少为65,000新西兰元,或与其配偶的年收入至少为90,000新西兰元。
之前的“新西兰境内子女必须大于等于海外子女”的规定,对于一类父母团聚的移民来说,已经被废除。
ⅱ类(一般)父母团聚移民要求符合以下要求:
担保人(子女)年收入至少33,675新西兰元,申请人(父母)无其他成年子女,申请人是同一国家的居民。
儿童保障资格
在子女资助父母的任何情况下,该子女必须是“成年子女”。如果新西兰移民局认为担保人是“未成年子女”,那么这个孩子就没有资格作为担保人父母。受资助的孩子必须在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3年后才有资格资助他们的父母。
成年子女的定义
为了满足担保条件,成年子女是指至少18岁或以上,但在18岁至24岁之间,移民局必须审查该子女是否被视为“未成年子女”。如果是未成年的孩子,孩子是没有保障资格的。
未成年子女的定义
年龄在21-24之间,无子女,单身,经济上依赖父母,无论是否与父母同住;或者18-20岁,没有自己的孩子,单身;或17岁及以下,无亲生子女,单身,经济上依赖父母,是否与父母同住。
长期保证最低收入的定义
“长期保证最低收入”是指在申请人获得移民身份后,该收入可以持续、永久地支付给申请人。
父母团聚申请资格
更多子女居住在新西兰(请参考注释),或所有子女(包括亲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婚姻关系中的所有继子女)定居海外,且其中一人是新西兰公民或合法居民。
担保人(主申请人17岁以上的工作子女)持有新西兰护照或有效的居民签证。
担保人在提交申请前的三年中每年在新西兰居住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