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如何推进当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杨东平出版社:特此公布21世纪教育学院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择校热”的建议,同时将此政策建议报送国家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规划纲要办公室。减缓“小升初”择校竞争。这个制度已经在很多地方实行了,效果不错。安徽省铜陵市从1997开始探索这种方式,高中名额比例已经达到65%。二是实现高中自主招生(分配名额除外),教育行政机构只负责监管。山东省潍坊市已经探索这项改革十年了,全市范围内的改革已经实施了两年,效果不错。只有真正取消重点学校制,通过教师流动明显缩小初中之间的差距,“小升初”才能真正取消考试和考证,实现抽签或电脑派位制。4.建立政府依法治教的问责制。各级政府依法治教,是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的关键。明确政府责任。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地方政府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国家教育政策,保障教育公平,恢复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能否限期治理,消除择校热,是对地方政府依法管理教育能力的考验。确立治理目标,限期解决问题。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恢复义务教育正常秩序,择校竞争明显改善,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建立行政问责制。根据政府设定的治理目标,考察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成效,是对地方政府教育政绩的重要评价。逾期不治理的,依法追究政府责任。5.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树立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杆。加快改善薄弱学校,通过实施倾斜政策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公办学校硬件设施达标,禁止建设超标准豪华学校。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城乡统一办学标准,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城市作为农民工的流入地,应该把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管理,扩大公共教育服务,提高教育质量。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严重的“择校热”是公众反映最强烈的教育问题之一。这种现实违反了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负担过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放大了教育不公平,是教育改革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杨东平出版社:特此公布21世纪教育学院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择校热”的建议,同时将此政策建议报送国家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规划纲要办公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严重的“择校热”是公众反映最强烈的教育问题之一。这种现实违反了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负担过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放大了教育不公平,是教育改革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一、“择校热”的原因我国中小学教育中严重的应试教育和“择校热”经过多个部门的调查,可以归纳为三种不同的原因。1、社会文化等背景原因。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应试至上、分数至上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渴望成功和追求高学历的心态,学会的制度安排,激烈的高考竞争和就业压力等。,都是整个社会应试教育和择校热的重要原因。这些因素构成了中国的基础教育状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很难改变。同时应该看到,这些因素对教育的影响是间接的、背景性的。比如高考压力不会直接传导到小学教育,小学风气恶化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还有其他更重要的因素导致了目前义务教育的“畸形”。2.教育供需中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被视为“择校热”难改的关键原因。但这种解释似是而非。因为,与前几年相比,我们的优质教育资源增加了很多,而适龄人口却明显下降。在我国,城乡已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供求相对宽松,所以应试教育和择校竞争日趋激烈,还有其他直接具体的制度原因。3.体制原因中小学教育择校竞争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择校费制度、学校改制制度、初中入学制度、中考制度等等。其中,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和择校费制度是破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坏教育公平、扰乱正常教育秩序的最重要原因。这些因素完全可以通过政策调整和体制改革来改变。(1)变相的重点学制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重点学制的目的是为了迅速实现工业化,集中力量办好一批中小学,把顶尖人才送到更高一级的学校去。1986义务教育法实施后,这样的教育价值观和目标已经不合时宜。90年代以来,国家多次重申取消重点学校制度,不允许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学校。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然而,在示范学校、改革学校、名校、星级学校的名义下,变相的重点学校仍然大行其道。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教育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少数重点学校与大多数普通学校、薄弱学校并存的客观现实,造成了学生家长择校难。重点学校求租的筹码是升学率。升学率越高,重点学校的名气和价格就越大。所以,应试教育和择校竞争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相互促进,形成了牢固的利益联盟。应试教育和“择校热”密切相关,但又不相同。应试教育的弊端需要通过考试制度、教学与课程、社会就业制度的改革来逐步改变;“择校热”主要通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差距来改变。(2)择校费制度在政府人均拨款大致相当的情况下,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主要是择校费制度。重点学校不仅广泛享有优先权,也是“择校热”的原因。很多部门做了很多调查,归纳起来有三个不同的原因。杨东平出版社:特此公布21世纪教育学院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择校热”的建议,同时将此政策建议报送国家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规划纲要办公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严重的“择校热”是公众反映最强烈的教育问题之一。这种现实违反了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负担过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放大了教育不公平,是教育改革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一、“择校热”的原因我国中小学教育中严重的应试教育和“择校热”经过多个部门的调查,可以归纳为三种不同的原因。1、社会文化等背景原因。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应试至上、分数至上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渴望成功和追求高学历的心态,学会的制度安排,激烈的高考竞争和就业压力等。,都是整个社会应试教育和择校热的重要原因。这些因素构成了中国的基础教育状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很难改变。同时应该看到,这些因素对教育的影响是间接的、背景性的。比如高考压力不会直接传导到小学教育,小学风气恶化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还有其他更重要的因素导致了目前义务教育的“畸形”。2.教育供需中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被视为“择校热”难改的关键原因。但这种解释似是而非。因为,与前几年相比,我们的优质教育资源增加了很多,而适龄人口却明显下降。在我国,城乡已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供求相对宽松,所以应试教育和择校竞争日趋激烈,还有其他直接具体的制度原因。3.体制原因中小学教育择校竞争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择校费制度、学校改制制度、初中入学制度、中考制度等等。其中,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和择校费制度是破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坏教育公平、扰乱正常教育秩序的最重要原因。这些因素完全可以通过政策调整和体制改革来改变。(1)变相的重点学制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重点学制的目的是为了迅速实现工业化,集中力量办好一批中小学,把顶尖人才送到更高一级的学校去。1986义务教育法实施后,这样的教育价值观和目标已经不合时宜。90年代以来,国家多次重申取消重点学校制度,不允许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学校。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然而,在示范学校、改革学校、名校、星级学校的名义下,变相的重点学校仍然大行其道。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教育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少数重点学校与大多数普通学校、薄弱学校并存的客观现实,造成了学生家长择校难。重点学校求租的筹码是升学率。升学率越高,重点学校的名气和价格就越大。所以,应试教育和择校竞争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相互促进,形成了牢固的利益联盟。应试教育和“择校热”密切相关,但又不相同。应试教育的弊端需要通过考试制度、教学与课程、社会就业制度的改革来逐步改变;“择校热”主要通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差距来改变。(2)择校费制度在政府人均拨款大致相当的情况下,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主要是择校费制度。重点学校由于大规模优先1、社会文化、考试至上、分数至上的传统文化影响、人们渴望成功和追求高等教育的心态、学会的制度安排、高考竞争激烈和就业压力等背景原因,不仅享受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这些都是整个社会应试教育和择校热的重要原因。这些因素构成了中国的基础教育状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很难改变。同时应该看到,这些因素对教育的影响是间接的、背景性的。比如高考的压力不会直接传导到小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