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如何分房?

法律分析:第一,抽签。将被拆迁村民分组,以小组形式抽签。抽签之前,所有的房子都要按大小和类型分分号。为了保证公平,村民和开发商可以选择代表作为监督组,抽签结果不能改变,特殊情况可以协商。第二,分配的对象和原则。1.因改造需要被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拆迁并返还房屋的,为本次分配对象。2.按照拆一还一、靠最近挡不换挡的原则,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不得超过被征收房屋的约定面积。3.被拆迁房屋人均面积不足平的,按人均平补齐,补齐的面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协商价购买(由本人申请,村里申报,镇有关部门批准)。安置房分配办法。1.按照拆迁协议的规定,所有安置房都是摇号选房。根据村里统计的拆迁户名单,先提取序号,再根据序号提取房号。序列号是一次性提取的。一户可以申请几套户型,房号可以同时抽好几次。抽签以拆迁户自己为准。如需委托他人,需现场签字,由公证单位和区农民公寓办理。2、根据拆迁协议作为户主,由每户填写《xxx拆迁户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自报表》,根据每户自报的户型、面积分级进行抽签。3、一户有两个以上拆迁面积的,其中一个小于规定面积的必须合并。4.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可以申请合并户,但必须和村里一起填写申请表。5、根据现有拆迁协议作为户主,无论(拆迁)户,面积都是不可转让的,不可转让(父母将所有房屋分给子女的除外,但必须到村里填写申请表)。6、拆迁户剩余面积由村委会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7.因签约时间原因没有合适房源导致住房面积超过约定住房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购买。第三,其他情况。安置房的分配方式有很多种,参考标准也不一样。如果不满意,可以协商,但大方向和分配面积必须按照之前的拆迁协议。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